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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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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倡议的响应书
2012-06-22

全州藏传佛教寺庙及广大僧众:

近日,中国佛教协会向藏、川、滇、甘、青五省区发出了藏传佛教寺庙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倡议。开展以“护国利民、共建和谐”为主题的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对于加强藏传佛教民主管理,促进藏传佛教僧尼遵规持戒,推动藏传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佛教团体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服务全面建设和谐甘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州佛教协会携17县佛教协会共同呼吁全州藏传佛教寺庙及广大僧尼,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发出的藏传佛教寺庙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倡议。

寺庙作为基本社会单元,是僧伽队伍闻、思、修和讲、辩、著的场所,是兴办各类佛事活动,满足信众信仰需求,传承弘扬正法的基地,亦是依律摄僧、团体和合、梵行久住的清净道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寺庙要发挥好传承教法经典、僧众寂静学修、保护传统文化、满足信众愿望、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寺管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寺庙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依法管理寺庙,依规管理僧人,全力培养优秀僧才,规范开展佛事活动,顺应时代寄予的要求,推动实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的最高价值。

僧尼作为社会基本群众,首先要做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五世格达活佛为楷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致力于藏区发展进步崇高事业。

作为佛陀弟子,僧人当虔诚践行佛祖殊胜正法,如双目一般呵护入法所许的神圣盟誓,调伏自心,行为如法如理,防止本末倒置,精进闻思修,深修戒定慧。以实际行动实践大乘佛法悲智双运、普渡众生的宏愿,发慈悲心,行菩提道,报四重恩,服务社会,造福信众。

全州藏传佛教寺庙及广大僧众: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为建设生态甘孜、和谐甘孜、幸福甘孜做出我们佛教界人士应有的贡献。

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县佛教协会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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