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 按照6月6日“全州地质灾害防治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的要求,甘孜、石渠、理塘、炉霍等县赓即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各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及时间安排,强调对工作不到位、不配合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确保我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