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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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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高中阶段贫困生获资助
2012-08-06

本报讯(团州委)为服务藏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在团州委的积极争取下,我州“藏区高中阶段贫困青少年学生资助试点项目”正式启动。该试点项目资助对象为州内高中阶段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学生,共计125名。分两批资助,第一批100名,第二批25名。每生每年受助800元的学杂费和1200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总额资金共达25万元。

团州委党组将此项工作作为联系服务基层贫困学生的切实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四关、规范推进此项工作。严格个人申报。要求前期申报时一律由贫困学生和学生家长通过自荐、学校推荐等方式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严格资助条件。团州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申报范围、对象、基本条件及贫困生标准,切实保证了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别是农牧区贫困学生得到资助。严格公示公告。“藏区高中阶段贫困青少年学生资助试点项目”相关事项在州内各高中学校进行公告,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其他相关事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助全过程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严格资金管理。要求受助学生所在学校提供专用账户,用于划拨资助贫困学生的学杂费,同时提供受助学生的个人银行卡,每月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将直接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卡,规范和加大对资助资金的严格管理。

经层层筛选,康定中学、康北中学、康南中学等来自全州13所学校中第一批10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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