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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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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6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意见》,推动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甘孜建设,制定“幸福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导向,以完善住房保障、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终身教育、医疗卫生等体系为重点,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努力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

二、主要任务

(一)百姓安居行动(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改造危房33553户(其中D级危房7814户、C级危房23000户、棚户区2739户);建设保障性住房283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9200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465户、易地扶贫搬迁4500户。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改造D级危房7814户、棚户区改造1939户;建设保障性住房158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200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628户、易地扶贫搬迁1500户。2013年7月-2014年6月:改造C级危房11500户、棚户区改造400户;建设保障性住房60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000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037户、易地扶贫搬迁1500户。2014年7月-2015年6月:改造C级危房11500户、棚户区改造400户;建设保障性住房65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000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800户、易地扶贫搬迁1500户。

3.资金来源。(1)危房改造计划安排23766万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552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3214万元),全部争取国家投入。(2)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安排1141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5835万元、2013年安排2700万元、2014年安排2875万元),从国家和省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解决。(3)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计划安排3944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1004.80万元、2013年安排1659.20万元、2014年安排1280万元),每户补助1.60万元,从国家、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项目中解决。(4)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排1350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4500万元、2013年安排4500万元、2014年安排4500万元),每人补助0.60万元,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中解决。

(二)劳务增收行动(牵头单位:州委农办,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移民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全州新增城镇就业185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3600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2.40万人,实用技术培训90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27.4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3.37亿元。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00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8000人,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8.7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42亿元。2013年7月-2014年6月: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200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8000人,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9.1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79亿元。2014年7月-2015年6月: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400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8000人,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9.6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16亿元。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1758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586万元、2013年安排586万元、2014年安排586万元),争取中央和省解决1638万元(其中就业专项促进资金1200万元、扶贫培训资金288万元、品牌培训资金150万元),州、县财政及社会自筹120万元(其中州级60万元、县级30万元、企业30万元)。

(三)全民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在2012年基础上每年提高幅度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在2012年基础上每年提高幅度不低于12元;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690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达到4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达到7.6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68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72元;新(改)扩建敬老院3所,新增床位210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达3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达到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2013年7月-2014年6月: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幅度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幅度不低于12元;新(改)扩建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240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达3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达到7.2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2014年7月-2015年6月: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幅度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幅度不低于12元;新(改)扩建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240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达到4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达到7.6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153217万元,争取国家、省投资142379万元,其余由州县政策性配套。

(四)教育助学行动(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完成“校舍安全工程”225000平方米,新建幼儿园67所。减免贫困户幼儿入园费用,对就读州内高中的贫困生,免除书本费、学杂费;升入高职学校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升入专科预科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升入本科预科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升入专科学校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升入一般本科学校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升入重点本科院校的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完成“校舍安全工程”70000平方米,新建幼儿园21所。2013年7月-2014年6月:完成“校舍安全工程”75000平方米,新建幼儿园20所。2014年7月-2015年6月:完成“校舍安全工程”80000平方米,新建幼儿园26所。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6990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21850万元、2013年安排22950万元、2014年安排25100万元)。主要争取国家、省“校安工程”补助、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公共服务补助、教育十年行动计划资金和藏区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五)健康关爱行动(牵头单位:州卫生局,责任单位:州人口计生委、州扶贫移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3000例,适当减免手术患者的手术费用;筛查包虫病患者24万人,全程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3万人次,减免包虫病手术患者的手术费;免费为2.7万农村孕产妇及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全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以上。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1000例,免费为手术患者提供人工晶体并适当减免手术费用;筛查包虫病患者8万人,全程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万人,减免手术患者的手术费用(每例9000元);免费为9000名农村孕产妇发放叶酸;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500元/人的住院分娩补助。2013年7月-2014年6月: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1000例,免费为手术患者提供人工晶体并适当减免手术费用;筛查包虫病8患者万人,全程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万人,减免手术患者的手术费用(每例9000元);免费为9000名农村孕产妇发放叶酸;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500元/人的住院分娩补助。2014年7月-2015年6月: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1000例,免费为手术患者提供人工晶体并适当减免手术费用;筛查包虫病患者8万人,全程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万人,减免手术患者的手术费用(每例9000元);免费为9000名农村孕产妇发放叶酸;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500元/人的住院分娩补助。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3064.8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1021.60万元、2013年安排1021.60万元、2014年安排1021.6万元),主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解决(其中争取包虫病防治专项资金2400万元,争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资金600万元,争取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资金64.8万元)。

(六)文化共享行动(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局,责任单位:州外事侨台办、州牧定办、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基本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有配套文化活动设施设备,乡乡有农民体育健身广场,乡乡有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广播电视户户通。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为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送音响电脑等设施设备;建设8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发放和安装5000套太阳能便携式直播卫星设备和5000套村村通直播卫星设备,解决10000户农牧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为40个乡镇配置40套0.8K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2013年7月-2014年6月:为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送音响电脑等设施设备;建设8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发放和安装2500套村村通直播卫星设备,解决2500户农牧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为40个乡镇配置40套0.8K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2014年7月-2015年6月:为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送音响电脑等设施设备;建设8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发放和安装2500套村村通直播卫星设备,解决2500户农牧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为45个乡镇配置45套0.8K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5155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2780万元、2013年安排1180万元、2014年安排1195万元),主要争取国家、省投入解决(其中争取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配送工程项目资金480万元,争取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资金2400万元,争取广播影视工程国家和省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四川省文化发展资金、海外侨胞和归侨眷捐赠资金2275万元)。

(七)农村“甘露”行动(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扶贫移民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累计解决367220人(含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解决170000人安全饮水。2013年7月-2014年6月:解决100000人安全饮水。2014年7月-2015年6月:解决97220人安全饮水。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13612.99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6800万元、2013年安排4000万元、2014年安排2812.99万元),争取从国家人口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资金中解决。

(八)远村点亮行动(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扶贫移民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甘孜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解决898个边远村214700人缺电问题。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解决328个边远村76656人缺电问题。2013年7月-2014年6月:解决311个边远村78561人缺电问题。2014年7月-2015年6月:解决259个边远村59483人缺电问题。

3.资金来源。计划安排资金25000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85000万元、2013年安排93000万元、2014年安排72000万元),争取中央资本金投入125000万元,企业自筹125000万元。

(九)交通便民行动(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安全监管局、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累计建设通乡油路900公里,通村公路1500公里,桥梁10座,解决53个村29000人的行路难问题;累计建设乡村客运站点100个,60个乡镇100个村开通客运班线。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建设通乡油路3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桥梁3座,解决18个村10000人的行路难问题;建设乡村客运站点25个,15个乡镇35个村开通客运班线。2013年7月-2014年6月:建设通乡油路3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桥梁4座,解决17个村9000人的行路难问题;建设乡村客运站点35个,21个乡镇25个村开通客运班线。2014年7月-2015年6月:建设通乡油路3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桥梁3座,解决18个村10000人的行路难问题;建设乡村客运站点40个,24个乡镇40个村开通客运班线。

3.资金来源。建设资金计划安排9480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31475万元、2013年安排31655万元、2014年安排31670元),开通客运班线视情况给予政策性补助。主要争取国家、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93000万元、争取省桥梁补助资金500万元和站场建设补助资金1300万元解决,开通客运班线需给予政策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十)新村示范行动(牵头单位:州委农办,责任单位: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

1.总体目标。到2015年6月,建成新村(聚居点)300个,新建及改造提升农房29167户。

2.年度任务。2012年7月-2013年6月:建成27个新村(聚居点),新建及改造提升农房3119户。2013年7月-2014年6月:建成132个新村(聚居点),新建及改造提升农房12698户。2014年7月-2015年6月:建成141个新村(聚居点),新建及改造提升农房13350户。

3.资金来源。计划3年安排资金95400万元(2012年安排9143万元、2013年安排41637万元、2014年安排44220万元)。主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30000万元,从扶贫开发、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涉农项目中整合国家投资50000万元,从各县对口援助资金中解决150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牵头单位和各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和各县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落实,确保“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每季度要将“幸福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报州“幸福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有关单位和各县政府要主动与中央、省级对接,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落实更多资金用于“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要把“幸福工程”三年行动作为工作重点,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保障,及时拨付;要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市(县)加大帮扶力度,把帮扶资金和政策作为推动“幸福工程”三年行动的最大支撑;要多渠道整合资源,与牧民定居、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投入机制,创新筹资机制,努力拓宽投资渠道,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幸福工程”三年行动。

(三)严格督查考核。州、县分别成立“幸福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州“幸福工程”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各部门“幸福工程”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采取季度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同时,实行动态跟踪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考核结果报州、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违纪使用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幸福工程”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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