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志勇)8月21日上午,全州贯彻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康定召开。会议对《条例》贯彻实施进行再宣传、再安排、再部署,掀起全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新高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苏英、州政府副州长许春秀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政协副主席周冬秀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对《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议指出,《条例》全面总结了义务教育实施以来的发展经验,将国家义务教育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最新要求纳入其中,并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定。《条例》就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学校和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经费保障,教育督导,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使全州义务教育推进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是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必将为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史翻开崭新的一页。对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适应我州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它将为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为义务教育的推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解决义务教育推进过程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律支持,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要认真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了解、熟悉、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落实好;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新学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职责,履行好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做好对全体师生、学生家长的宣传解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让全社会都知晓《条例》、学习《条例》、遵守《条例》,增强全社会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责任的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上,州教育局以及学校、教师代表作了大会发言,并向单位代表和学校代表赠送了《条例》单行本。 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康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康定地区中小学校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及教师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