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燕 格桑土登)9月21日下午,州委书记胡昌升在我州第十六期宗教人士培训班上作专题讲座。州委常委、统战部长段内开主持讲座。 胡昌升首先介绍了要怎么看待宗教,他说,把宗教当敌人是无知和浅薄的,也是极端错误的,而把宗教作为朋友,作为一面镜子,那是有益的,有利于进步的。爱国宗教人士是维护我州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州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带头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积极主动地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爱国守法的光荣传统。事实证明,全州绝大多数僧尼是党和政府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基本力量,广大高僧大德是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 胡昌升还为学员们介绍了我州未来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他说,我州把建设“美丽生态甘孜,和谐幸福甘孜”作为战略定位,确立了强力提升发展基础,着力实施“生态立州、产业强州、科教兴州、依法治州、和善安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要实现这样的战略定位和总体战略,我们提出了“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联动的发展路径。到2016年,我们将实现“四个翻番”、“五大跨越”。他还向学员们介绍了新甘石电网联网工程、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建设和高原特色城镇建设的情况,并特别介绍了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工作。 胡昌升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宗教发展必须遵循的规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藏传佛教自身发展的需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时代的要求等方面阐释了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说,宗教适应社会的发展变革而不断变化,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宗教也只有适应了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才能促进自身的发展。他在讲解中列举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佛教飞跃性的发展、初唐时期马祖禅师和其弟子百丈禅师对传入中土的印度原始佛教进行适应中国社会的改革;列举了藏传佛教经历了从松赞干布到莲花生大师,从朗达玛到宗喀巴的各种改革、发展等事例。他说,要实现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宗教人士,就必须热爱祖国,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实现“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这“四个维护”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要爱国守法,任何人,不管是信教公民还是不信教公民都必须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得超越宪法、法律而享有特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危害国家的安全。要团结进步,各宗教之间、不同教派之间都要彼此尊重、和睦共处、团结互助。他还介绍了自己对世界宗教发展趋势的看法,提出了宗教要走向世俗化、宗教要走向现代化、宗教要走向和谐化等观点与学员们进行交流。 胡昌升说,宗教人士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宗教信仰和党的领导的问题。宗教人士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之一,要形成公民的责任意识,明白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公民的法制意识,将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一切行为的准绳;形成公民的道德意识,以自己的行为利他而非害他;形成公民的主体意识,以国家利益为重,任何时候、任何活动都要服从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人士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的问题。任何自由的界限都是以法为标准的,都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僧尼一定要认识到法制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基础,作为普度众生的佛教徒就更不能用自己所为的自由来牺牲别人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紧转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