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泽仁多吉 佛教是如何在藏区传播及兴盛开来的? 世界三大宗教中,佛教创立最早,传入中国也最早。创立时间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相当于中国春秋时期。藏族最早信奉本波教,也称之为本教。这是一种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约到七世纪初的松赞干布时期,佛教开始从祖国内地和邻近的印度、尼泊尔等地传入藏区,并随之翻译了一些佛经。当时的译师,除了藏族外,还有汉族及尼泊尔与印度的僧人。到了赤松德赞时,更是派众多的人到内地和印度求取佛法,修建寺庙,开始让贵族子弟出家受戒,学习经典、汉文与梵文等,培养了不少翻译人才,翻译了大量佛教经典,也涌现了不少高僧大德。到了赤热巴坚时,又补译了前代未能译出的经书,使三藏经典基本完备。同时,还专门对翻译中的名词术语和一些藏文的书写方法加以规范,消除了翻译中的混乱和学习上的困难。由于这些赞普的大力崇奉和推行,佛教在传入的过程中,虽遭遇到种种阻碍,但还是在吐蕃上层社会得到迅速传播和发展,最终在广大藏区如雨后春笋般传播并兴盛开来。 由于藏族神话中有天降佛法的传说,因此许多藏文史书都认为在拉托托日年赞(古代吐蕃王朝第二十八代赞普)时期,吐蕃就有了佛法。然而佛教在吐蕃的真正传播和发展却是靠拉托托日年赞以后以松赞干布和赤松德赞为首的几代赞普的远见卓识和努力下才完成的。因此,藏族人普遍认为,从松赞干布开始,佛教的潮流犹如大江狂涛从黄河和恒河流入了西藏,几乎席卷了西藏境内的所有涓涓细流。 什么是藏传佛教中的“前弘期”和“后弘期”? 藏族地区宗教为藏传佛教。其传入分前弘期和后弘期。公元7世纪到9世纪,佛教在西藏的第一次传播,史称前弘期。10世纪至15世纪,佛教第二次在西藏兴起,史称后弘期。前弘期共经历了两百年时间。这一时期,佛教开始传入西藏,并建立寺庙,有大批佛教僧人进入吐蕃,宣扬佛法、塑绘佛像、度人出家、建立僧伽制度、翻译各种佛经、向广大民众讲习弘法。特别是受莲花生大师的影响,使民众产生了对佛教的敬仰之心,西藏人民纷纷皈依佛教,故而莲花生大师实为藏传佛教的创始人。 到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大规模“禁佛”,佛教受到致命打击,几乎销声匿迹。 后弘期指公元10世纪后半期,割据一方的新兴势力已经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并且成为左右一方的政治实力派。一些在朗达玛灭佛时逃往康、青等地区的僧人继续进行宗教活动。割据一方的势力派也为了巩固他们刚刚建立起来的剥削制度,迫切需要一套新的上层建筑,其中当然包括需要一种宗教思想来为其服务。他们或派弟子赴印学佛,或迎请印度僧人到藏弘法,这都给佛教在西藏地区的复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后,佛教再次兴盛于整个藏区,因而从公元10世纪后期起至15世纪,佛教第二次在西藏兴起,史称“后弘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