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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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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2012-10-16

新华社北京电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上报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批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成果,努力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习近平同志批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两年多来,基本实现了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今后要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建立健全经常性创先争优制度机制。要着眼于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内在动力,把集中性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党员承诺践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三亮三比三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等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自觉要求和经常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经常性创先争优,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融入中心任务、融入岗位职责、融入文化建设,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继续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中心工作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有效促进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把正在干的事情干得更好,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党群共建、齐争共创,通过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带动单位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带动群众争优秀,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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