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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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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

动真格打硬仗 力除四风痼疾

教育部对高考滥加分“零容忍”不得拒绝无力缴费患者规范管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忧患意识,动真格打硬仗,努力根除“四风”顽瘴痼疾。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系统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对作风建设的重要启示,深刻阐明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努力方向,对善始善终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通知》强调,要把高标准严要求和“四个防止”落实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一鼓作气,防止前紧后松,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环接着一环抓;要慎重处置,防止简单粗糙,注意统筹协调,明确政策意见,慎重稳妥做好对有问题党员、干部的组织处理工作。

教育部对高考滥加分“零容忍”

“高校要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的监督检查,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在复核中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或予以取消学籍。对有关案件会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教育部8日要求。

针对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8日表示,已要求河南、辽宁认真调查,对举报反映高考加分存在的问题进行彻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部已设立24小时高考监督举报电话66092315/66093315,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举报。

针对高考替考事件,续梅表示,教育部已责成有关高校在查清事实后,对在校大学生“枪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对被替考考生给予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对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卫计委要求医院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

不得拒绝无力缴费患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公布《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者。

通知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于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并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细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等具体流程。对符合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在10月底前提交支付申请。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管理办法》

规范管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

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新闻单位应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规范管理。

《办法》规定,新闻单位应健全保密制度,对新闻从业人员在职务行为中接触的国家秘密信息,应明确知悉范围和保密期限,健全国家秘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制度,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办法》还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务行为信息;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通过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或个人账号等任何渠道,以及论坛、讲座等任何场所,透露、发布职务行为信息;不得利用职务行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栏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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