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833699(24小时) 信访室:2833002 ■ 本报记者 执行不力的具体表现 当前,一些部门、一些地方,之所以工作没有起色,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有的部门有令不行,对上级的决定、政策不能彻底地贯彻执行,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流于形式,作风漂浮,哗众取宠。有的部门教条执行,墨守成规,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靠讲话落实讲话”,以为说了就是做了,动了就是成了,不能很好地吃透上级精神,不能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虎头蛇尾。有的部门存在无效执行,一些领导干部民本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独揽权力,导致班子成员“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执而不行,行而无果”,严重影响组织决策和目标的实现。有的部门趋利执行,只选择有利于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执行,对自己无益的则高高挂起,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单位和部门办事互踢皮球、久拖不办。执行不力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执行不力案例一: 2012年10月26日,XX县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当天,该县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赴现场抢险后,会商认定此次事故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该县安监局局长XX认为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统计范畴,在事故报告程序上出现错误,决定不上报事故情况。10月26日晚,该县安监局长给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打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并提出已定为非道路交通事故,不需要上报。10月31日,该县安监局长因外出处理事故善后向县长请假,县长知情后要求立即上报。迟至上午11时30分,该县安监局长向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11时40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到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材料。(紧转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