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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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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行三十多年 每月还是5块钱
独生子女费为何成“鸡肋”
2014-08-14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曾经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的这一奖励政策,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5到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在目前物价水平下,几乎可以忽略。是否干脆取消?抑或存留?已成为一个现实的尴尬问题。

过去:5元钱能买不少东西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西安市民刘英琦对30多年前开始领取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记忆犹新。她说:“那时我每月的工资是47元钱,这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相当于工资的十分之一。当时物价低,1斤猪肉8角钱,1元钱能买13个鸡蛋,5元钱能买的东西可真不少呢。”

陕西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天奇说:“上世纪80年代初老百姓的生活条件比较低,给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就是希望父母用这些钱提高孩子的健康水平。按当时的物价水平,一个月5元钱奖励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生活。”

现在:10元钱只能吃碗面

独生子女费执行了30多年标准没有明显提高,这项奖励政策还能起到奖励的作用吗?

“80后”妈妈王元元的女儿已经3岁多了,她一直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她说:“一个月10元钱的奖励,现在只够在街边小店吃一碗面,而办证过程还挺复杂。再加上我们是‘单独家庭’,按现在的政策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为避免将来还要退还这笔奖励金的麻烦,干脆就不领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有权利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夫妻,放弃了这项奖励。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说,独生子女费曾给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善,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只具有象征意义,已经失去了当初政策制定时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实际意义,这项政策对当前年轻人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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