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组办〔2014〕96号)精神,原“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更名为“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并启动第七届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人,并颁发荣誉证书,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各市州控制性推荐名额2人,若无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时间 我州候选人推荐工作于8月15日启动,8月22日进入评审公示阶段,9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凡在川长期工作和服务,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评选。重点推荐科技成果在川转化突出的科技人才、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创业人才。 曾获“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四川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为我省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 3. 在现代管理和体制改革中开拓创新,成功带领所在企业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创造的管理模式获业界广泛认可或高度评价,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4. 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 为四川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才。 四、推荐方式 按属地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归口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县、州“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牵头部门归口推荐。 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候选人由各县委组织部组织推荐。 州“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牵头部门负责本支人才队伍州属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州属宣传文化系统候选人由州委宣传部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州人才办;在州直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选,由州委统战部、州工商联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才于8月21日前,按程序向负责组织推荐的县或牵头部门上报相关材料。 五、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选机构,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推荐候选人。 (二)上报人选。甘孜州拟推荐候选人,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5天无异议的,经州委审定后报省人才办。 推荐表及材料报送有关具体要求,请从四川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cdr.gov.cn)下载。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 特此公告 甘孜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