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问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三大清单制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肃查处问责案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完善立法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与协调作用,克服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清理废止不符合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有碍公平公正的规范性文件。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于2014年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客观性,提升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能力。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序化解行政争议。强化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履行地方行政首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把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促进有条件、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部门加快推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确保人员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