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川国土资函〔2014〕1170号)要求,我州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公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各县在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时,要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处置预案,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甘孜州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