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桥,托起了团结自强的国家脊梁。
一座城,见证了历久弥新的军民缱绻。
因飞夺泸定桥战役蜚声中外的泸定县,地处中国人的景观大道北纬30°旅游黄金带上,位于甘孜州东南部,境内山高坡陡,河谷幽深,属典型的高山峡谷区,是古代通往藏区的“唐蕃古道”、今天进藏出川的咽喉之地,素有“康巴东大门”之称。翻开近现代历史,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飞夺泸定桥,打开了红军北上抗日、救亡图存的道路;同时,在岚安建立了藏区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带领泸定人民开展对敌斗争,用鲜血和生命书写了革命历史的光辉篇章。
新中国成立后,在泸定这片红色热土上,双拥精神得到传承、弘扬,军地共建和谐社会、共促经济发展、共捍泸定未来,为新时期、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定义,深深烙上了鲜明的时代印章。
拥军优属篇
拥政爱民篇
■ 县委宣传部 县双拥办 文/图
家住泸桥镇大坝村的史国秀老人,从小受红军精神熏陶,对军队、军营、战士有着特殊的关爱之情。她坚持常年拥军,至今已有22个年头。2012年4月2日,泸桥镇太阳沟突发山火,年过六旬的史国秀老人闻讯赶来,徒步走遍火场,将自己连夜千针万线纳的70双鞋垫以及干粮、水果交到参战官兵手中;“4·20”地震发生后,听说泸定县民兵应急分队远赴重灾区芦山抗震救灾,她动员10余名老姐妹,连夜为官兵纳鞋垫,并搭车赶赴芦山,把120双手工鞋垫一一送到官兵手中……史国秀老人的举动续写了新时期民拥军的时代凯歌。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在泸定这个每一条街道及小巷都以红军长征走过、具有重大纪念意义地方命名的县城,有多个驻军单位。一直以来,泸定县委、县政府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倾情拥军优属。
组织领导到位。历届党、政、军领导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党委、政府和驻军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目标管理范围,实行“一票否决”。本届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组长,50个相关部门和驻泸部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基层单位也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在全县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全方位覆盖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要素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深入驻军单位、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困难。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不定期听取或专题研究双拥工作,制定了《泸定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泸定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每年定期召开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武装工作和党委议军等会议,全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科学、高效、稳步推进。先后征用300余亩土地无条件提供给驻军使用,并为驻泸部队建立了军队肉食品、生态蔬菜专供基地。2011年,协调解决了县人武部营院建设工程欠款,安排经费200万元,高标准完成了县人武部和部分乡镇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成为了全州的“样板工程”。2013年的议军会上,县人武部整体搬迁泸定新城等部队重大建设事项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又召开双拥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党委议军会,专题研究驻泸部队有关工作。同时,把双拥工作经费列入了县财政预算,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1937.44万元经费支持军队建设。
政策法规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泸定县拥军优属若干规定》、《泸定县拥政爱民若干规定》、《泸定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泸定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泸定县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入托优惠办法》、《泸定县支持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施办法》。2009年以来,泸定县接收并安置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44人;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举办职业技能培训6期,惠及108人;接收安置随军家属4人;优抚对象“三难”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帮助133户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4万元;帮助解决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196户,补助资金33万元;为全县优抚对象家庭制作“光荣之家”牌匾,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并建立起长期健康档案。每年重要节日节点,县级领导、县级机关以及各乡镇、广大群众坚持到驻泸部队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近年来,共计慰问优抚对象1290户(次) ,发放慰问品折资35.8万元;完善并执行优待金增长机制,优待金标准达人年均6890元,共发放优待金97.35万元。同时,在泸定桥旅游景点、服务窗口挂设了“军人免费”、“军人优先”、“军人购票”等窗口,使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双拥宣传到位。环视今天的泸定,“双拥”创建意识深入民心、军心。县委、县政府坚持开展以“六个一、五结合、四突出”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国防动员和双拥常态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近年来,在系列宣教活动中,共印发宣传资料6万余份,制作了大型户外双拥创建广告,在国道318线和省道211沿线设置永久性宣传牌11块,在街道灯杆和出租车、公交车上悬挂、张贴了双拥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手机报开设双拥专栏,广泛宣传双拥工作和国防知识,做到了电视里有双拥图像、报刊上有双拥文章,使双拥知识受教育面达90%以上。同时,把双拥和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全面普及国防教育。每年召开国防形势报告会,使干部职工、群众、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国防动态,学习、掌握国防知识;2013年成功创建泸定桥小学、田坝八一爱民小学两所少年军校,为青少年普及双拥知识、陶冶爱国情操创造了条件。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共和国最可爱的人,也以满腔的爱国热情、执著的爱民深情,视泸定为故乡,爱人民如父母。驻泸部队把持续培育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融入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积极参与和支持泸定经济建设,坚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在急难险重的关头,总是可以看见他们在泸定城乡大地拼搏的身影。
急难险重敢为人先。驻泸部队坚持从维护国防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在重要时期和敏感节点,主动参与对党、政、军、金融机构、桥梁、隧道等重要目标的守卫,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县民兵应急连冒着余震危险,32小时昼夜急行军500余公里,紧急驰援重灾区阿坝州理县蒲溪乡,历时6个昼夜,出动兵力2000余人次,抢修塌方路段60余处,打通了该乡1800余名村民的对外生命通道。“4·20”芦山地震发生后,驻泸部队在保障县内救援的同时,派出官兵和民兵共400余人,第一时间驰援重灾区芦山县,出色完成了救灾任务,创造了10分钟卸载20吨物资等功绩。自2009年以来,驻泸部队官兵参与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60余次,圆满完成了武装押解、维稳执勤、高考试卷守卫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支持地方积极主动。驻泸的州武警支队四中队积极支持该县重点工程泸定水电站建设,搬迁了营房驻地;2011年以来,在电站建设进入攻坚决战时期,驻泸部队、民兵出动2万余人次、车辆1000余台次,参与移民搬迁“60天攻坚”行动,如期完成了工作任务,目前,泸定电站已实现发电投产、移民群众开始入住安置新房。驻泸部队积极支持、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事迹,受到了省军区、甘孜军分区高度评价,并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帮助群众义不容辞。每到稻谷成熟时,县人武部全体官兵都会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帮助拥军大妈史国秀老人收割稻谷;武警水电第九支队为支持泸桥村四湾组通村公路建设,耗资45万元援建了长500米、宽6米、厚40厘米的爱民路。今年夏天,受恶劣天气影响,县水厂设备受损,导致县城部分地区老百姓短期无生活用水,泸定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官兵闻讯即动,第一时间出动水罐消防车,为群众送去清洁的饮用水。
结对认亲情真意切。根据全州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工作安排,驻泸部队官兵与全县138户农户“结对认亲”,成为“军民一家人”;广大官兵积极参与“爱心帮扶”、“文明创建”、“军警民共建”和“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文明”宣讲等活动,广泛开展扶贫帮困,积极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引导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
荣誉录
2009年泸定县被评为“全省双拥先进县”;2010年泸定县人武部被成都军区授予“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县人武部被四川省军区表彰为“全面建设先进人武部”;2012年县人武部被四川省军区授予“抗震救灾先进单位”;2013年县人武部被甘孜州国防教育委员会表彰为“国防动员建设先进单位”。泸定县委书记陈廷全拥军优属、拥军兴武事迹被《西南民兵》、《甘孜日报》等媒体、杂志宣传,被评为“甘孜州国防教育先进个人”、“四川省国防动员建设2013年度人物”;泸桥镇大坝村村民史国秀获评“四川省拥军先进个人”;泸桥镇原镇长陈亮被评为“全国民兵先进个人”。
补记
忆往昔,长征精神励后人,双拥传统世代承,泸定军民同呼吸、共命运,血浓于水、情重于山,谱写了军地发展、和谐共融的壮美诗篇;看今朝,鱼水欢歌唱盛世,双拥花开别样红,泸定军民情相牵、心相连,正同心同德、同力同行,共建红色宜居、美丽幸福新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