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游泳同志,你于2014年9月4日请事假外出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也无法联系到你本人,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回单位上班处理相关事宜,否则本单位将自动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泸定县邮政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