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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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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2014-11-16

为给“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甘肃省将设立一项政府引导基金,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资本的瓶颈制约问题。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甘肃省设立的这项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府引导基金,将通过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注资,做大资金规模,放大资金效应,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等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到县域、乡镇和偏远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为提高金融机构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水平,甘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完善以财政、税收、货币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和小微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甘肃省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介绍,甘肃将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的风险补偿(缓释)基金,由省市县财政根据“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和债券(票据)融资的一定比例在财政预算中设立,按照“专款专用、结余留成、滚动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对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债券(票据)融资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政府引导基金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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