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州委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影响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力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一、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的思维习惯 各级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处理各种问题,是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州个别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问题时为求暂时安稳,不依法办事,存在“拿钱买平安”的现象;极少数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欠缺,不依法管理,致使依法治理难以落到实处。推进“依法治州”战略,要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要培育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使合不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让领导干部养成依法履职的思维习惯。开展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就是要突出法治方式在处理具体问题中的权威地位,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作为基本要求,在实践中自觉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力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让法治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固防线 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甘孜”目标,运用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强力推动主动创稳“五个转变”,初步实现了“动态维稳”、“常态维稳”、“柔性维稳”、“法治维稳”和“群防群治维稳”。但当前,特殊矛盾与普遍矛盾相互交织,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一些不明真相群众易被煽动蛊惑做出法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就是要高扬法治旗帜,高举法律利剑,坚决把那些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和谐安宁、阻碍有序发展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依法消除突出涉稳隐患,推动全州步入依法维稳轨道。 三、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 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必须把法治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初步构建了具有藏区特点、甘孜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但由于我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薄弱,还存在诸多问题:网格化服务管理还未实现全覆盖,还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地方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还不健全,治理方式单一。此次依法治州集中整治,就是要在政治行动中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中推动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法治作用,补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短板”,大力提升基层社会管的理能力和水平。 四、让法治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遵循 法治不能只是纸上条文,而要写在群众心中,要让其成为一种信仰。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以来,全州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明显加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干群干僧关系得到密切改善。但在当前,我州各种利益矛盾凸显,一些偶发性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增多,有的当事人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影响下,往往小题大做、小事大闹,甚至采取非法聚集、阻断交通等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些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依法治州”不能落地。我们要在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中,依托群众工作全覆盖、“法律七进”等活动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晓、敬畏和信赖法律法规,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让法治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