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友生) 近日,根据省委《关于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州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今年12月底前,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为推进专项整治,我州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汪洋任组长,州纪委监察局、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州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州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整治对象: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整治措施: 公开承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各级领导干部于12月5日前完成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活动。同时,对照中央、省委、州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州纪委监察局重点督查各县州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州国资委、州教育工委、州卫生工委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州商务合作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财政部门要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审计部门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 (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