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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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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述评
2015-01-14

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尺,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刻度。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事业改革强力推进,走上“快车道”。

相关各项改革措施紧锣密鼓出台、扎实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解决一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制度创新紧紧牵住改革“牛鼻子”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4项相互关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按照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研究提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制度创新契合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2014年下半年,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和贵州等6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启动司改试点。率先在全国试点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基层法院检察院经费统一管理等制度。

一次次会议,一项项部署,努力把蓝图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随着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司法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

下深水区啃硬骨头

改革迈进“深水区”,遇到的都是“硬骨头”。只有克服传统思维定式的束缚、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兼顾好当前实际和长远利益,才能形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改革成果。

过去一年,已有的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措施更加细化。涉法涉诉信访一直是个“老大难”。对于“信访不信法”痼疾,在2013年涉法涉诉改革基础上,中央政法委一揽子出台了涉法涉诉信访事宜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3个指导性文件。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开始呈现“弃访转法”势头,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减刑、假释本是激励入狱者“重新做人”的制度设计,但实践中有时异化为刑罚执行腐败的“后门”。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防治司法腐败的改革措施,中央政法各单位也分别发出实施办法并开展专项治理。

改革,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中央政法委要求,每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方案的出台事先都要充分听取意见,在目标一致、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向前推进,对于方向明确、能做的,就坚决推动做起来。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改革举措不断推出

改革,既要“接地气”,又要有理想,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推动改革成果更广泛、更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年来,社会事业改革打出“组合拳”,强化“托底”作用:

——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制度以及儿童等重点人群救助办法,社会救助兜底作用切实加强。

——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到50%以上的县,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出台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和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一项项改革政策和新措施,顺应人民在新时期、新阶段的诉求和期待。通过改革把各项事业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才能依法保障好人民享有的广泛权利,维护好国家长治久安,建设好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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