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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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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2015-01-15

河南林州一包工头

欠薪逃匿被判刑

记者从河南林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恶意欠薪案件,包工头刘忠杰因拖欠62名工人工资62万多元,拒不支付并逃匿,被该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刘忠杰在林州市承包了多家工地的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2013年10月份刘忠杰为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而逃跑,造成拖欠62名工人工资62万多元。2014年1月份,在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入下,刘忠杰承包的工地向部分工人支付了部分工资。

之后,刘忠杰到林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审理期间,刘忠杰家属将一套房屋折抵给15名工人,用于偿还工资,这些工人对刘忠杰表示谅解。目前尚剩余69432元未支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忠杰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刘忠杰当庭悔罪,且通过其家属用房屋作价折付部分工人工资,并取得部分工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辽宁一副监狱长假释不合

条件罪犯被判刑8年半

利用职务便利,收钱收物,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还为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等提供帮助。辽宁省凤城市法院13日发布一审判决书认定,原营口监狱副监狱长李成犯徇私舞弊假释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依法追缴赃款36.24万元及玉件一个。

本案的被告人李成今年48岁,大学文化,原系营口监狱副监狱长,主要负责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4年6月13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李某某在2005年伙同其他罪犯在监内吸食毒品,被关禁闭一次,按照规定不符合办理假释的条件。然而2007年初,李成明知这一情况,仍为其提供帮助,使其予以假释,为此收受李某某家属所送的好处费1万元。2007年7月、2008年10月,李成先后在刘某某等三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分别收受贿赂6万元、2万元、1万元及6箱五粮液酒。

此外,在2007年至2013年间,李成还利用为罪犯调监、为罪犯办理减刑、为监区争取省级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名额以及为他人承包监狱基建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大肆收钱。受贿款合计24万元,另有一件经鉴定价值达12万元的玉件一个。

法院认为,李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其行为已经构成徇私舞弊假释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又构成受贿罪。其系自首,应当减轻处罚。为此,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李成有期徒刑1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依法追缴赃款36.24万元及玉件一个。

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江西新余56家单位被点名批评

2015年新年伊始,江西省新余市出重拳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

新余市纪委介绍,此次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租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租用公车从事一般公务活动、审核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不严、规避监督检查等4类典型问题。对56家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除被点名批评外,其违规租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律由当事人全额补交。

2014年初,新余市先行先试启动公车改革,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余市本级共清理出近800辆公车,其中报废处理一部分,保留了100多辆,其余的近500辆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保留的公车,新余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务人员需要用车时可从公车服务中心租赁。

(本栏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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