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两个责任”不力 中纪委通报8起被追责案 中央纪委日前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这8起案件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因下属单位严重违纪案件被免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因在该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问题中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委书记岗位。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因环保系统腐败案件被免职和通报批评。江西省鄱阳县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因下属腐败案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川省大竹县原副县长魏辉才、林业局纪检组长廖君因林业局干部公款旅游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廖君被调离纪检组长岗位。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李惠英等人因下属违规出国境考察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滦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连江因下属派出所违规收费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海省河南县副县长卓玛措等人因分管部门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案件,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据悉,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专门通报。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上述8起典型案件,有的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相关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中国佛教协会 不赞成网拍寺院“头香”“头钟” 针对近日某网络拍卖平台举行“2015祈福拍卖大典专场”,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一事,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15日在回答记者询问时表示:不赞成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 这位发言人表示,所谓“烧头香”“撞头钟”,并非源于佛教,不是佛教本身的内容。烧香是佛教常见的供养三宝的方式,可以使烧香者获得相应的功德。然而,烧香供佛所获功德的大小,不在于时间的先后次序,而在于是否诚心。寺院敲钟作为一项法事活动,须在特定的时间,依照特定仪轨,由出家僧人执行。一般来说,在家信众不能随意敲打寺院法器。信众来到寺院以至诚随喜之心听闻钟声,即可获得相应的功德,不必亲自敲钟。 这位发言人说,佛教并不反对拍卖,有时为了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也举办“义拍”活动。但烧香、撞钟作为具有宗教神圣性的活动,其功德和价值不能也不宜用金钱来衡量,将其作为拍卖标的物是不合适的。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容易误导大众,有损佛教清静庄严的社会形象。“因此,我们对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是不赞成的。” 去年公民出游超37亿人次 文明旅游持续发力 “文明旅游提升工作,不能‘一阵风’‘搞运动’,而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回顾农历马年全国文明旅游工作,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如是概括。 一年来,我国旅游行业积极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文明旅游要求贯穿旅游产业链,通过抓导游领队培训教育、游客宣传引导、文明旅游制度建设并以出境游为重点进行督查,扎实推动文明旅游工作。 结合行业特点,国家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通知》,明确了具体要求。涉及人们言谈举止行为细节的旅游文明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局面基本改观。国家旅游局同时颁布了《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行前说明会规范》等行业标准,组织实施了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全员教育培训计划。 国家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出境旅游为重点,强化文明旅游督查,推进了以周边国家和地区为目的地的文明旅游工作,发现了问题、提出了问题,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我国公民出游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国内游36亿人次,出境游突破1亿人次,散客自由行成为旅游主体。文明旅游成为全社会的事业。马年终、羊年到,文明旅游在路上,没有结束,只有开始。 专家提醒 切勿将“出境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 春节将至,不少消费者报团参与境外游时,被要求收取不等金额的“出境旅游押金”。专业人士建议,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谨防旅行社不按时返还押金等现象发生。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相关人士建议消费者:第一,在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时,当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旅游担保的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宜;第二,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尽量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第三,“出境旅游押金”以现金形式担保的游客,建议采用银行、游客、旅行社三方共管的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第四,请旅游者选择已与银行开办“出境旅游押金”托管业务的旅行社报名出游,控制“出境旅游押金”损失风险。 “蛟龙”执行完任务后将正式“安家”青岛 记者在此间获悉,“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业务化运行单位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尾声,“蛟龙”号将在执行完印度洋科考任务后正式“安家”青岛。 2014-2015年“蛟龙”号试验性应用航次(中国大洋35航次)现场总指挥、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主任于洪军告诉记者,此前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一直在筹备和建设中,因此“蛟龙”号完成海试及试验性应用航次后,母船“向阳红09”都将潜水器送至江苏江阴,再通过陆地运输至“蛟龙”号研制单位中船重工第702研究所进行维护检修。 “今年3月份,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的码头和车间都将具备‘蛟龙’号的进驻条件。因此,这个航次结束后,‘蛟龙’号将搭乘母船直接返回青岛,进驻国家深海基地,”于洪军说,“届时,‘蛟龙’号将从研制单位正式移交给业务化运行单位。” (本栏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