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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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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建“游客黑名单”
六大不文明行为将被拉黑
2015-04-09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本报讯(胡镪文) “华尔街骑牛照”、“埃及神庙刻字”、“卢浮宫‘洗脚池’事件”……中国游客在游览各国的同时,总与这样的负面新闻捆绑在一起。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从4月6日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而这一办法也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

7日,笔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接到正式通知。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姚界平表示:“所谓的游客‘黑名单’框架正在制定过程中,搜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将从多方面渠道进行,一旦确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省旅游局执法总队长杨铭则补充说:“具体的操作方法仍然会按照国家旅游局的安排来实施,进入游客黑名单将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根据“办法”,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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