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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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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宣传问答
2015-04-16

问:月营业收入30000元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问:按季度为纳税期,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吗?

答: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免征营业税。

问: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怎么征收营业税?

答:应按住房销售金额,全额征收营业税。

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怎么征收营业税?

答: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问:什么是普通住房?

答:按照(川办发[2005]22号)文件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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