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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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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再添新举措加强委员履职管理
2015-04-22

本报讯(李崇龙)近日,州政协印发《政协委员联户联僧(联系群众)工作办法》(简称《办法》),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委员充分履职,巩固和扩大人民政协的群众基础再添新举措。

该《办法》分联系对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规定各级政协委员要把联户联僧工作与“走基层”、群众工作“六大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当好民族宗教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帮助联系僧尼(群众)解决和呼吁合理诉求的服务员、实施寺庙公共服务的协调员、加强依法管寺管僧的督导员,引导联系僧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共识。要求政协委员通过入寺走访、到家看望、恳谈交流、教育引导等经常性联系,切实掌握清楚寺庙基本情况、僧尼(群众)思想动态、问题困难、矛盾纠纷和相关意见建议。宣传和协调有关惠民惠农和惠寺惠僧政策,帮助反映和协调解决僧尼(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问题,每年为联系僧尼(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通过政策宣讲引导僧尼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培养基本行为规范,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办法》明确,政协委员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寺庙四至界限划定、土地证颁发、寺庙建设规划编制和僧尼信息采集、健康档案管理、身份证办理等工作,帮助寺管会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督导落实。驻康州政协委员每年到联系寺庙不少于2次,与联系僧尼(群众)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驻县、乡州政协委员每年到联系寺庙不少于4次,与联系僧尼(群众)交心谈心不少于4次,到僧尼家庭和群众走访看望不少于2次。遇特殊重要情况要随访。州政协将委员联户联僧(联系群众)工作情况纳入“五个一”活动管理,作为委员年度履职考核和优秀政协委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核情况向委员所在单位和委员本人进行通报。

《州政协委员联户联僧(联系群众)工作办法》的出台,必将在助推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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