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注重督查指导,加强通报问责。将软乡弱村集中整顿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每季度确定督查重点、制定督查方案,实施重点督查。巡回督查组经常性明查暗访在基层一线,每月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以“发点球”的形式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州级层面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8个县提出整改要求。各县开展明查暗访8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30余期。约谈2名县委书记、4名县委组织部长。 坚持分类处置,实施综合整治。依据基层干部在村级换届时作出的任职承诺和辞职承诺,因人因事区别对待,以教育转化为主,严肃查处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逗硬、群众不认可的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两面人、代言人、留一手”人员。目前,对25名乡镇干部、38名村组干部、6名农牧民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与296名问题党员干部逐人见面,谈话提醒、敲打警示到位。集中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举办能力素质提升班2485场次,6.2万余人次党员干部群众受到思想洗礼。依法严厉打击“四股势力”干预司法、行政和基层组织建设的犯罪行为,净化基层干部履职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