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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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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
八项举措补乡村教育师资“短板”
2015-06-10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计划》明确,要抓好八方面举措:一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四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六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七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相关报道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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