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专题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条例

第03版
专题新闻

第04版
国内.广告
 
标题导航
首页 | 康巴周末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6月16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曝光台
2015-06-16

编前语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日常监管,重视举报投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近日,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两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旨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效监督并促使食品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运行。

我州查获一起以猪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案

今年2月3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康定市一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四个门店的柜台上有6种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明、来源不明肉干冒充牦牛肉干正在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上述6个肉干品种进行了抽样,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其中四个品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GB2726-200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月11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该公司“涉嫌采购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案”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销售的以上6个品种其中有4个品种系猪肉干冒充牛肉干,同时还存在采购食品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4月14日,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9.26万元的行政处罚,销毁违法肉制品共计188.53公斤。

理塘查处一起冷冻走私牛肉案

2014年12月27日,理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卤菜店的库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外包装标识为HALAL、RIGOSUL、QUICKFOOD等7个品种,共19件380公斤、价值人民币约1万元的进口牛肉;同时在库房还发现无厂名、无厂址肉干1万多袋、1千多公斤、价值人民币约29万元。

该局经过案情分析,将案件情况向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了汇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赓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理塘县现场指导,以“某卤菜店使用未经检疫进口冻肉,生产经营牛肉制品案”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卤菜店使用无中文标签标识、无通关证明文件、无检疫检验证明的冻肉以及使用来源渠道不明肉类生产肉干,冠以“高原牦牛肉干”进行销售。经对所生产的肉干进行抽样检验,规格为225克/袋的麻辣牛肉干和规格为150 克/袋的手撕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货值金额27.6 万元。在案件深入调查中,据当事人交代,在其老家乐山还有一处加工点,在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协助下,对其异地加工的作坊进行调查,进一步查清了违法事实。

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依法做出了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1895公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43 .7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取缔了该无证加工小作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甘孜日报社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