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燕梅 李淼)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并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的社会扶贫新常态。 《意见》提出,要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广泛动员个人扶贫、深化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强化东西扶贫协作。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降低扶贫社会组织注册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枢纽型社会扶贫组织;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组织“扶贫进校园”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鼓励社区、学校、商场、超市等设立捐助站;制定2016—2020年全省对口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对国家片区县、重点县和省规划县帮扶,全省各级对口定点扶贫单位对贫困村帮扶三个全覆盖;吸引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提倡通过合作办学、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 《意见》要求,强化“宣传扶贫”、推动“智力扶贫”、开展扶贫志愿行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完善推广扶贫公益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励扶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草根能人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实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继续发挥“结对认亲、爱心扶贫”、“栋梁工程”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大力支持“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同时,我省将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