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记者采访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回应社会各界对改革关切。 “指导意见全面系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一以贯之的传承性,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既体现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又体现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突出四方面亮点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保护好、使用好、发展好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是强调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出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改革措施,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强调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多措并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建立阳光国企,强化决策问责和监督问责,从制度上遏制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让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一系列相关重要措施在指导意见中体现: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做到“三个归位”,即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通过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李锦说。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