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闯 根秋多吉,曾任《甘孜日报》副总编辑,现为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副总编辑兼藏地阳光全媒体中心主任,对于民族地区如何落实依法治国,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民族地区要走向法治道路,《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现法治的具体途径。此外,民族地区的法治工作还需要结合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顶层设计。以前,法制停留在法制制度,现在“法治”落实到依法“治州”、“治县“、“治乡”,落实到每个人,让每个人养成法治的自觉性。这决定了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全方位的工程,需要教育和媒体协调发展,共同努力。 根秋多吉说,在藏区,民众缺乏对现代社会基本知识的了解,人们对法律的理解、法治观念的认识尚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藏区的人才培养、教育发展除了写进法律条款外,关键还要落实到宣传教育上。地方新闻媒体、藏语媒体等宣传手段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根秋多吉认为,法治理念必须以教育、新闻的方式细化到人心。在这方面,我州也有些脱节,特别是相关宣传很弱。由于相关教育和宣传跟不上,农牧民缺失了了解外部世界的能力,导致法治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使得法律的作用有限,法律诉求未得到满足,导致很多事情倾向于以民间的方式解决。 根秋多吉说,很多时候,不少老乡觉得法律程序太麻烦,成本高,他们更多倾向于求助民间,以民间的方式解决问题。从文化心理上看,不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仇杀”无负罪感,反而被视为英雄的举动。因此,在藏区,法治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可以重塑一个民族。 根秋多吉说,现在是旅游发达的时代,以旅游推动藏区发展符合实际,也是未来的方向。别人到藏区来看什么,看生态,也看文化。生态是大环境,在藏区,从干部到群众是否牢固树立自觉守法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很关键。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才能避免功利性的开发,实现生态保护与和谐发展。 生态好了,藏区内在的文化体验才能成为旅游的核心。根秋多吉说,《民族地区文物保护法》一直都有,但文物保护措施不力,群众保护意识淡薄,不知不觉之中消失了不少东西。然而,游客要看的不是新修的文物,而是历史文化根基。 根秋多吉说,从文化保护的角度可以看到,依法治国不是大概念,需要很多细节,是某一个具体的人怎样执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和权益。如果把藏区各个县、乡、村的习俗以及传承人的培养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藏区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才有了一个有力的立足点。 最后,根秋多吉说,法治的实质是实事求是,在藏区实现法治的意义就在于:可以避免把文化问题曲解到政治层面,上升到民族问题。法治化要求把更多的人、事和问题从法律的责、权、利的角度加以解释。如果没有理解到法治实事求是的本质,法治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