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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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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过后
网络维权七个秘诀
2015-11-17

■ 新华社记者 熊琳 林苗苗

“双十一”刚刚过去,您网购的商品是否遭遇假货?互联网时代,信息共享方便快捷,您辛苦创造的知识产权成果是否也遭遇过免费下载?面对日益开放的互联网环境,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侵权行为发生?权利被侵害后,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法律专家教您几招“秘诀”。

【秘诀一】网上买到假货,起诉谁更方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邵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秘诀二】网购遇到假货,去哪儿起诉更方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苏航:即如果买到假货,消费者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网购产品遇到假货,消费者一般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诉。

【秘诀三】“一经拍得,概不退货”规定是否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卫红:在网络购物中,格式条款比较常见。比如“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一经拍得,不退不换”等。此类格式条款,一般应为无效,因为这些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秘诀四】遭遇“买家已付款,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邵普: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并已支付货款,商家却称未对消费者订单进行确认,合同尚未成立,消费者无权要求发货。遇到这种情况,法院要根据个案详情综合判定。

【秘诀五】网购商品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怎么办?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范术伟:网购中,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总的判断原则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买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秘诀六】怎样维权才能耗时少、成本低?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由于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多是食品、服装、日用品等价值不是太高的商品,发生争议时,如何维权才能耗时较少、成本较低?当前,国内一些大型网购平台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争议调解机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该项服务。

【秘诀七】著作权人如何降低被侵权可能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曹丽萍:著作权人想降低被侵害的可能性,可以在作品上市前,第一时间向知名视频播放网站或书库发出“预警函”,告知对方不要使用盗版链接作品,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版权,以降低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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