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将对康定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查扣的14辆未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并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违法车辆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可到康定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地址:康定市新区政务中心二楼)接受处理,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每车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并在处理后取回车辆。如果到期不来接受处理,将对违法车辆依法予以销毁处理。 康定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5年12月18日 公示销毁执法暂扣车辆明细表 川V47733 车主:陈康林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雅拉乡三道桥村 川V56515 车主:余小梅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210号 川V11371 车主:陈波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辖区 川V59442 车主:王凯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炉城南路22号 川AZ4S68 车主:陈秀林 地址:四川省邛崃市茶园乡周场村6组 川V29103 车主:王国强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炉城南路12号 川V21461 车主:代胜全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向阳巷17号 川V53195 车主:百马降泽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瓦泽乡瓦泽村 川V33031 车主:徐素英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西大街148号 川V54720 车主:贡呷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呷巴乡立启村 川V12362 车主:蒋景泰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 川V46732 车主:张建康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雅拉乡三道桥村 川V25451 车主:苟正明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康定中学48号 川V61490 车主:杨长秀 地址:四川省康定县炉城镇公主村 康定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