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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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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能可贵的“保护令”
■甘孜州档案局提供资料 贺先枣 整理
2016-04-16

甘孜州档案名录(总第三十九期)

地处青藏高原又处于与横断山交汇的康藏地区,有很多珍稀动物,长期以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与大自然已有了一种发自心灵的默契,保护自然当然包括保护珍稀动物。

民国27年(公元1938年),“西康省建省委员会”发出“经字第1287号”训令,这是一份难能可贵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训令,训令说:“查本省所产之白熊及金线猴两种兽类,不但为吾国之特产,且为世界珍品。自前年罗斯福采集团来康猎得白熊两只后,一时报章宣传,中外人士之来取猎者日多。查以上两兽原种极少,如不加以限制,将有灭种之虞。兹依照狩猎法第四条之规定,对本省所产之白熊、金线猴绝对禁止射杀,以资繁殖。即生捕者非经本省主管官署之许可,不得带出境外。为此令仰该县长即便遵照出示严禁是为至要,此令。”训令最后署有“西康建省委员会委员长刘文辉”的签名。

现在我们已不清楚所说的“白熊”是何种熊,一般猜测可能就是大熊猫,所说的“金线猴”是不是就是现在所说的“金丝猴”,而这两种动物在我州的大渡河流域、雅砻江流域都曾经有过出现。还在上世纪的三十年代,就有这种对珍稀野生动物要进行保护的认识已是难得,又这种认识化为行政命令下发,更是可贵。

作为身在新世纪的我们,经历了、得到了更多的经验教训,保护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大自然,认识更为深刻,除了有发布命令一类的措施,还有了更多的方式,也许,我们一定能比前人做得更扎实一些,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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