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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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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激励干事创业
体制外优秀人才可担任领导职务
2016-06-10

●对工作实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显著的,经程序认定,可直接选聘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并可采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着力畅通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特需人才等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选聘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渠道

●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更大范围公开选拔(聘)优秀人才担任领导职务

●对实行聘任制和特岗引进的领导人员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薪酬制度

本报讯(熊润频)为贯彻落实中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作出规定,打通专业技术人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渠道,畅通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渠道。

《办法》立足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等特点,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在资格条件、职业发展、激励保障、从严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打通专业技术人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渠道,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为更大程度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办法》积极探索管理、专业两条线并行政策措施,设置专门通道,细化专业技术四级到十三级转岗竞聘管理岗位对应等级条件。同时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交流制度,拓宽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通道,促进人才流动。

破除身份限制,畅通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渠道。《办法》提出,对工作实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显著的,经考核、公示等程序认定,可直接选聘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并可采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着力畅通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特需人才等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选聘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渠道。 (紧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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