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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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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立制好
2016-06-18

■欧阳美书

☆话题背景

本月12日,《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布,里边狠招不少,以后失信者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就要变成现实。(据人民日报[微信]6月13日消息)

早前笔者曾有个观点,国人在理念方面大多处于“分裂”状态,通俗点讲,就是上面讲的和下面行的、信的,并不是一回事儿。譬如从孔圣人那儿传下来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士大夫们大多挂在嘴上,作为自己人生的指南,但他们在生活中该腐朽的照样腐朽,在官场上该贪鄙时也绝不手软。再譬如《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之说,即便在西方“人之初,必本恶”之文化理念没有东渡之前,中国几千年来士农工商各阶层的生存现实难道还不能证明“性善”说的不足?

很神奇的就在于,明知不是那么回事儿,但就没有哪一个皇帝或大臣敢于公开质疑,另起炉灶。于是,本源于西方的“皇帝新衣”故事却在东方土壤上大行其道。

诚信问题也是如此。明知没有制度也即没有一定规则约束的诚信是靠不住的,但此前如此重大的问题却总是由什么类似于道德委员会推广。说真的,如果没有相关的逗硬条文约束,失信者不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哪怕央视及全部主流媒体,全部时间与版面都用来宣传诚信,在笔者看来也不过是你说说我听听而已,如果是在自己家里,电视遥控板在我手上,我听不听你说还由我决定。

任何好的主张,好的意愿,都需要一个公正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加以保障,否则都会是美则美也,结果却昙花一现。诚信,确实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品质之一,但它在新的历史时期,却遇到了极大挑战。从最初的车匪路霸,到商品领域的假冒伪劣,到商业借贷领域的“杨白劳翻身”、老赖横行,再到经济领域的卡拿吃要、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满天飞的假话、大话、空话、套话……恍然之间,社会上的诚信之人,已如大熊猫般珍稀。

说诚信之人有如大熊猫般珍稀或许有点悲观,但如果找一百人排成一排,但凡不诚信的人就枪毙,如果每个都枪毙肯定有人冤枉,而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人,却绝对有漏网之人。诚信问题如此严重,不是说今人的道德水准不如古人,而是今人商业发达,交往增多,且以利为纲,过去的“义”字当先貌似就显得力有不逮。所以,笔者以为,国务院此次关于“诚信”的大招、狠招,非常及时与必要,确实切中了当前中国社会的要害。所谓务实,就是要切实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与矛盾。

诚信制度建设,向来有“诚信”与“失信”两分,也即如果诚信了,应该如何如何,有何益处?如果失信了,又应该如何如何,会受到何种惩处?只有两方面的各种可能都考虑到了,才算是一个公允、公平的制度。而公允、公平,本身就是诚信,公允、公平的主要裁决者为各级官方机构,所以,笔者以为,政府及各部门是否做到公允、公平,是此次诚信立制是否成功的关键。

诚信立制,说到底是要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个人们自然包括“法人”,而各类官方机构特别是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国有垄断企业,更应是诚信的主体和模范。诚信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双边关系”问题,因为诚信仅仅是对承诺、契约的不打折扣的履行。而在这样一个“双边关系”中,首先要确定的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天然平等,譬如个人与银行、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的关系,个人要讲诚信,这些机构是否也应讲诚信呢?如果是,这些机构就得首先检查一下它们的格式合约,是否有不公允、公平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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