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巴桑秋吉)为加强对公车的使用管理,规范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行为,切实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实现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近日,州法院监察室、行装处联合制定了《重大节会期间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封存启用暂行规定》。 规定不仅要求需严格遵守公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车辆使用日报制等制度,还明确了节假日期间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必须定点封存、专人管理,并制作了《节假日公车封存、使用、值勤备案表》供备查。同时,该院监察室、行装处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此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