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从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该意见适用于国家设立的研究机构、高校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学术中国[微信]11月8日消息) ■欧阳美书 改革近四十年,“富起来”之路也差不多四十年,但我们考察“富起来”的人物,貌似只有私人老板(民营企业家)、农民(包工头)、娱乐明星等,因为他们属于体制外的人,有“资格”从事商业赢利活动。再后来,媒体上有国企高管千万、百万年薪的报道,于是,国企高管也属富起来的人物。至于在垄断行业里,普通员工一年薪酬达数十万者,虽然事实上也富了起来,却是属于不敢公开的人群。至于官员、科研人员、教授中也有“富起来”的人物,但他们的财富却大多是“灰色的”甚至是“违法犯罪”所得。 关于允许科研人员以及高校教师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问题,笔者记得早前曾有过类似政策规定,只是那个政策貌似没执行几天。但“兼职”在事实层面上却一直存在,毕竟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也算不了多大的事情。只是,这件事终归是不被允许或不被同意的,属于“半地下”状态。 时隔几十年,中办国办再发鼓励“兼职兼薪”之文,说明我们关于人才价值与知识价值的认知,在转了几大圈后,又回到了正确的“原点”。不用怀疑,鼓励科研人员和教师这类“高智识人才”兼职还可公开兼薪,符合人才规律和知识价值体系。知识价值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只要给它机会,它就会裂变出更多的知识与财富。而如果将拥有知识的人禁锢于某个很小的环境,不允许其进行更广阔范围知识传播或科学研究,其对知识和财富的增值(社会贡献)就可能小到忽略不计。 进入新世纪,国家实施创新战略,也取得了相当成果。但创新涉及的方方面面中,与“人”有关的创新才是其核心与关键。可以说,我们的人才观念、人才制度、人事制度,均长期落后于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由此导致我们的“科技创新”、“经济创新”等只有依靠财政投资的拉动,而又由于相关人才制度的束缚,让这些财政投资的创新项目处于“事倍功半”的状态,因为人不能尽其才,事自无百分果。 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等兼职兼薪,让高智识者富起来。这一政策的最大利好,还不是当前的“人尽其才”,而是对读书学习的重新审视与认知。曾经,我们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国家,但这一传统价值观后来却不说了,因为希望基金会与农村贫困儿童的刺激,某个时段又滋生了“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当然,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还有自己的思想路径。不过,笔者以为,这诸多的主张,都是企图对“黄金屋”、“颜如玉”的改变与反叛,而中办国办的新规亦再次说明,所有反常识的言论是多么的苍白。 前不久,笔者曾与单位同事聊到当下一些学生不爱学习的问题,都感叹这些学子为何就不明白读书学习的道理呢?作为自然人,不管你是普通人或是神马二代,读书学习、求知明理都是“成本最低”的人生大道! 当时,一句话从我的胸中脱口而出:“书的尽头就是钱!”你感觉读书无用,挣不到钱等,是因为你的书还未读通读透。一个民族的青少年能够安稳地在书桌上读书,这绝对是一个民族最大的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