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沈阳强调,一是藏传佛教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充分认识佛教传入中国的过程本身也是适应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藏传佛教也要积极适应这个过程,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全州藏传佛教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发展方向。二是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处理好党委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之间、中国宗教与国外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等五种关系。在处理党委政府与宗教的关系时,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纠正“放”与“收”的错误,必须坚持“导”的政策,引导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处理社会与宗教关系时,要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及禁止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和发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吓和欺骗手段传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人民健康的“三禁止”原则。在处理国内宗教之间及其他关系时要互相尊重、真诚沟通、和谐共处。三是提高藏传佛教工作的法制化水平。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方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加强宗教团体、场所、教职人员的引导与监督;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二十字原则;贯彻执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四是深化藏传佛教领域的群众工作。继续巩固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二十字治藏方针;凝聚人心把各方力量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发展经济、和谐社会、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五是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加强培养中青年代表人士;注重“发现、培养、使用、发挥” 代表人士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群众、僧尼自觉依法依规遵守法律与戒律;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加强自身修为品德,精进佛法,以身作则。 甲登·洛绒向巴就“五二三”学教活动取得的成果经验及常态化开展情况等方面工作作了报告。他说,自 “五二三”学教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党政的高度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各寺庙僧尼的法规政策学习得到加强,持戒守法意识得到强化,佛学知识的学习和修为显著精进,佛教事业趋向规范化发展;通过活动的进一步推进,各教派大小寺庙之间建立了联系机制,促进了学习和交流;州县佛协的工作得以强化,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协会和机关的宗教界人士和干部得到了锻炼和成长。今后,我们要统一认识,倍增信心,奋力作为,把“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主题活动作为佛教正本清源、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形成长效机制,矢志不渝常态化推进。 在分组讨论及五大教派代表交流发言中,高僧大德及专家学者们重点讨论了如何落实州佛协“两个委员会、一个中心、四个小组”的工作职能职责,如何加强佛教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佛学思想建设,如何传承灌顶口传、教授、窍诀和佛事“三事仪轨”等问题。 省州领导、佛协相关人员,县佛教协会会长、秘书长,州内各教派的高僧大德、州内藏学界知名专家等共88人参加研讨会。 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州委十届九次全会等会议精神。还请专家讲解了包虫病等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