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甘孜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的提名, 免去: 杨洪波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夏梅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波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伍之平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宗秀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红的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冯海为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云为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