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美书 ☆话题背景: 近日,国家商标局下发决定,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商标局认为,“国酒”一词带有“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据人民日报【微信】2017年1月4日“新闻早班车”消息) 对于政府部门的一些举措,笔者是很少点赞的。理由在于,一级机构嘛,总要做点公事、正事、实事,对众生有利的事。但国家商标局的这个决定,却让我内心深处忍不住要为之点赞! 先说点其他。近年,各类舆情中关于腐败的话题尤盛,而其中一个观点认为改革前时代的官员,多一心为民清正廉洁,其中的榜样从领袖级人物到身边小干部应有尽有。在笔者看来,这一观点不过是“借古讽今”的另类牢骚罢了,包括还有说什么民国这样好那样好而今天这样不好那样不好的,且不说事实是否经得起推敲,但其论之目的,却逃脱不了对当下的鞭挞。 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写过,这几十年里,无论国家还是个人,大多数都是在“走上坡路”的,也即日子愈来愈好。而以此推论,过去的日子,肯定没有现在的好,至于说到过去的官员,笔者看来,也未必就一定有现在的好。 当然,这个评价笔者也是做得战战兢兢的,害怕自己有不尊不敬之言。而国家商标局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貌似正切合笔者的小算盘。 不予注册“国酒”一词,国家商标局的理由是“影响公平”,这是对的。但新的问题也出现了,那就是“国酒”一词,已经存在很多年了,貌似还是从过去那个年代里流传下来的。那么,“国酒”一词存在的那些年代里,意味着什么呢?不用太过用脑,笔者就能想到三个词:特供、特权、等级。 国人是崇尚特权的,他们觉得那是身份的象征。大多数人如能享受一番特权,多会津津乐道,甚至大呼足慰平生!日常中有人说今天见了某某三生有幸焉,与某某握了手三天不洗手焉,去某某家里用竹叶青酒洗酒杯焉……享受不到这种特权或高等级生活的,也要在酒桌上摆一瓶“特供”字样的酒,以示与众生的区别。 国人崇尚特权,向往特权,不以特权为耻,反以特权为荣之思想,已经根植于很多人的灵魂。而这种思想,显然与当今国家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是对公平、法治等理念的极端漠视。 国人的特权思想,不仅仅表现在官场与等级上,还表现在诸如“近水楼台先得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习惯意识上,譬如电信局职工,电话手机免费打,譬如电力公司职工电力随便用,譬如铁路部门职工坐火车免票……等等等等,都是特权的泛滥。君不见,这世上哪有医院的医生护士生病免费治疗的,教师子弟免费读大学,农民免费吃饭的? 所以,笔者以为,国家商标局不为“国酒茅台”注册商标,其意义远大于事件本身。或许,即便茅台本身的经济利益,也未必会因为这次拒绝而受到损伤。这几天各地多雾霾,在雾霾之中看远方,未必看得清楚,但只要循着国家商标局注意市场公平的理念看,我们或许真正有可能实现浴火涅槃、价值重构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