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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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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康定市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1-1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至6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康定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7月1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康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巡视发现问题的剖析整改会议,我们对此次巡视意见整体认识是:对我市十八大以来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发展稳定民生各项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目的是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变。抓好巡视问题整改是对市委执政能力和掌控全局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市委要求,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必须以抓好巡视整改为重大契机,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两学一做”、“两个责任落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各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责任担当,着力在“马上改、限期改、努力改”上下功夫,保证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精心安排部署。7月22日,市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10个问题逐一研判,逐一细化,逐一落实,明确了市委常委会在巡视整改中必须承担主体责任,由市委书记邓立军牵头抓总,市委常委和“四大家”其他班子成员、法检两长根据职责分工,对巡视问题整改主动认领。7月28日,市委制发了《康定市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针对今年换届人员变动,市委及时调整、替换了相关责任人,确保了换届期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延续性。

(三)公示整改措施。市委要求各整改单位必须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联络员,建立“问题、任务、措施”3本台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康定电视台、宣传展板等媒介,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全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狠抓监督检查。市委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成员的巡视问题整改督查组,建立“问题、任务、督查”3本台账,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8月26日,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强调整改工作纪律和要求。10月18日,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再次组织巡视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审查意见,再次听取各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五)快查快结信访件。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问题,建立交办事项处理和转办信访件处理2本台账,快查快办,先后召开信访交办会4次,受理办结信访件49件(其中:违反群众工作纪律13件,涉法10件,征地拆迁6件,其他20件)。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谋大势、抓大事的能力不够强,立足于把康定市作为全州首位城市、首善之区先行先试的战略谋划不够到位,一些重大决策事项研究讨论不够充分。一些难度大、周期长、协调多的工作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市“四大家”和全市各部门、乡镇不同范围、程度存在。一是“四大家”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对康定设市以后的角色定位不准,对康定作为全州首位城市的战略地位认识不到位,引领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识缺乏;二是对康定设市以后的工作要求、工作思路、工作举措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部分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味追求“平稳过渡”,怕担当、怕犯错、怕出事;四是部分干部期待换届期间的职位调整,求稳怕乱,怕在工作中出错影响升迁;五是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导致能力水平与工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推动工作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六是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主动思考谋划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加强制度建设。市委常委会修改完善并审核通过《中共康定市第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康定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2)明确奋斗目标。经市委酝酿、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在市第二次党代会上提出了今后五年“率先实现首部崛起,率先实现脱贫奔康,奋力将康定打造为藏区县域经济强市和藏区全面小康示范市”的奋斗目标。(3)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全市战略目标,明确了新一届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任务分工。(4)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分管市委常委审核或未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任务分解落实有文件有纪要。二是注重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作用,利用市委常委会、“四大家”联系会议等平台,研究部署全市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四大家”班子成员均在工作一线、重大建设项目、急难险重工作中发挥作用,保证上级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三是重大问题决策前均广泛听取了“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均在一定范围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5)鲜明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坚持从反分维稳、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艰苦复杂环境“四个一线”选拔任用干部。(6)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三不直接分管”和《甘孜州党员干部在资源开发中的4个坚持27个禁止》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委常委不分管政府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7)强化决策执行。凡是在处理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山林土地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时,均下达了任务分解和落实责任到人等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等。与此同时,建立完善落实移民安置、脱贫攻坚、维稳处突等艰难险阻工作干部保障补贴;建立重大项目、工作进度通报制度。(8)注重能力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市委领导班子开展法律法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等集中学习传达19次,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听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2次,研究重点工作25次。

2、关于“城市违章搭建屡禁不止,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入,群众反映很大”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新老城区和新都桥、姑咱等乡镇不同范围、程度存在,以新老城区和新都桥镇尤为严重。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私自非法圈占土地、违章搭建现象严重;二是监管缺位,受执法人员量少质弱、执法人员主动履职意识不强等制约,导致管理失控。三是城市规划缺乏中长期思考,规划的约束力与城市建设步伐不相适应。四是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建设需要不匹配,导致重复建设。

整改情况:(1)狠抓城市乱象整治。整合宣传、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力量,市直各部门和相关乡镇参与,组成强有力的队伍,强力推进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拆除“违建”549处,2.3万平方米;整治G318沿线维修、加水、经营点近200处,清理规范车子、渣子、摊子、棚子、牌子、杆子、树子、房子、旗子以及供电、通信线路“九子一线”700余处。(2)科学制定规划。以一个规划管长期为目标,加大项目争取、管理和实施,做到规划在前,实施项目在后,在规划中找项目,杜绝重复建设。(3)大力实施城乡提升战略。市委将今年确定为“城乡提升项目推进年”,以“拆、改、建、管”为抓手,推进“五片四线”建设,各 “片”、“线”均由市领导牵头负责,市直各部门和相关乡镇共同参与,依托项目支撑,投入2000万元,集中开展新老城区和国省旅游干线乱象整治,全面实现城乡面貌、公路沿线、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4)制定出台户外广告、建(构)筑物立面空间等9个城市管理办法,组建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三支队伍,推行网格化分段分片包干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5)结合创建四川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和推行文明生活习惯,使群众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让城市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老百姓生活。(6)今年8—10月,成功举办第九届康巴艺术节和康定情歌国际音乐节,康定城市形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整治成效逐步显现。

3、关于“在资源开发上重开发轻环保”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全市水电、矿山等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同范围、程度存在。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各部门、企业、农牧民环保意识不强;二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资源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工作;三是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差,未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四是监管缺位,部分职能部门对不按环保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问题未能及时警示、惩处;五是环保队伍业务素质及监察、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1)开展资源开发领域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整治生态破坏、企业超标排污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保问题,对全市水电、矿山开发中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水电建设项目21个,矿山企业16家,砂石加工项目16家,其他排污单位1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处罚5家,处罚金额21万元。加强后续回访,防止死灰复燃。(2)认真清理整顿环保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上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对环保违规违法项目“零容忍”。截至10月底,清理违规违法项目6个,限期整改5个,关停1个。(3)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制定《康定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定市、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形成突出重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环境监管网络。(4)完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编制发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康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康定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配合省环保厅认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红线负面管控清单。(5)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城市面山、陡坡耕地、河流沿岸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启动新都桥1790亩沙化土地治理,进一步巩固7.4万亩退耕还林、113万亩草原禁牧、607万亩草畜平衡成效,推进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高原湿地生态保护等项目。今年以来,我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39.52公顷,植被恢复3000亩,植树造林82.42 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8.45%。(6)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市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达标建设通过州级验收。建立全市环保人员轮训制度,逐步提高环保队伍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7)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方式,积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参与环境保护,崇尚生态文明。

4、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急于引进来,缺少对项目的科学评审机制,导致多个重大项目流产、搁置或推进缓慢,形成半拉子工程和休眠企业”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新老城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不同范围、程度存在。一是片面追求引资规模和项目建设预期效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评估、研判不到位。二是对项目推进中不可抗力的影响缺乏针对性的应急处理措施,对引进企业的财力、人力资源、技术力量配备情况了解不深不细,对企业整合资金能力、处置突发情况能力、管理项目能力等缺乏足够的了解。三是未建立有效的招商引资项目退出机制,清退休眠企业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进度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1)出台《康定市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对新引进的项目及时纳入管理范围,对建设速度慢、效益差、圈而不建的项目取消政策支持及待遇。对圈而不建的项目和企业开展清理工作。对未按约定时限动工和完工的2个项目收回国有资产,进行重新规划并严格管理。(2)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标准,对现有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优化项目质量,强化项目管理。(3)更加重视项目的建设规划,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注重项目整体提速。(4)优化发展环境,及时签订补充合约条款,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补充条款、完善制度,避免后续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弊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强化行政服务职能,对不履行合约的业主给予警告,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完善重点项目的必备手续,加快项目建设速度。

5、关于“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不强”的问题。

(1)关于“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不敢担当,甚至出现骑墙现象”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少数党员干部和部分村组干部中一定范围内存在。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组干部,只顾自身发展,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在群众中的威信日益下降。二是部分干部缺乏奉献精神,认为基层条件艰苦,对工作要求不严不高,认为过得去就行,没有倾情倾智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信赖程度低。三是受宗教势力干扰,部分村组干部和农牧民党员党性不强,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关键时候不敢挺身而出。四是部分基层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强,习惯于“唱老调”,凭经验办事、靠感觉指挥、按习惯应对,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不足,处理问题方式简单,能力素质距群众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五是基层组织集中整顿中针对性措施不多,持续用劲的韧劲不足,整顿成效不太明显,成果巩固困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动态整顿和常态监管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1)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突出基层需要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将善抓特色农业、劳务经济、村镇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干部选派到基层一线,配齐配强全市21个乡镇187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占61.9%,比换届前提高4.8%;具有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城镇建设等专业背景的占19.0%,比换届前提高9.5%。(2)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切合实际制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市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分类推进、各有侧重的原则,分层建立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履职清单、整改清单”。(3)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大力推进“1+5+X”村级活动中心建设,投入140余万元,推进村级活动室标准化建设。依靠村级活动室,在全市59个贫困村建立“农牧民素质培训基地”(农民夜校),着力强化群众科学技术、政策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帮带帮教,开展培训近200次,覆盖群众近3200余人次。(4)持续治软扶弱。着力健全“三分类三升级”长效机制,细化制定《康定市软乡弱村集中整顿工作督查责任清单》,探索推行“四评两公示”分类定级办法,确保科学分类定级,找准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转化;全面实行“阳光运行、台账管理、驻村帮扶、定期会商”的集中整顿推进模式,落实“6+1”集中整顿驻村机制,确保集中整顿责任到人、时限到点、整改到位。(5)纯洁党员队伍。制发《康定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坚持以政治坚定为首要条件,创新推行“群众推荐、党委考察、结对培养、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党员发展模式,优选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积极分子,在源头上防止党员发展宗派化、家族化倾向等问题。(6)强化乡村治理。按照“五个规范化”目标,全力推进乡镇党委规范化建设,推行“三议三亮三制”、“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基层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等制度,全面规范乡镇议事决策。大力探索“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机制,在全市244个村级组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紧扣乡村治理各项重点工作,规范乡村32项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7)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全力推进“一站式”代理代办全程服务,全市244个村(社区)党组织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266个,采取“定点代办、上门代办、应急代办”等形式,构建“办事不出村”网络服务平台。(8)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与农牧民党员结对开展党章党规学习2300余次;组建22支“情歌故乡党员流动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政策法规宣讲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9)深化联系帮带。大力推行支部书记联系支委、支委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三联”制度,实现全市4700余名农牧民党员与19764户农牧民群众建立联系服务对子,帮助开展思想教育、政策宣讲、困难帮扶等活动;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切实发挥3200余名无职党员在维稳巡逻、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组建党员维稳突击队、“红袖套”等服务队伍260余支。(10)全力营造党建氛围。发放1400余面国旗、500余面党旗、8000余个党徽,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悬挂,将党员身份亮出来。

(2)关于“有的村两委干部在处理草场纠纷中,直接参与草场纠纷和聚众斗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折西片区部分乡镇、村干部中一定范围存在。一是教育引导不力。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单一,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致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二是主动意识不强。特别是乡镇党委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时,存在主动意识不强,处理问题不及时的情况。三是整合力量不够。统筹整合政法、信访等部门的力度不强,致使基层环境整体治理推进不如人意,工作“见子打子”,没有形成常态长效,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氛围没有较好形成。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市委已责成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党章》、《党纪处分条例》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在整改过程中,市委和相关部门主要着力在加强源头防范、着力建章立制、提升制度执行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等方面下功夫。(1)加强源头治理。对涉及草场纠纷的村级组织进行集中治理。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收缴枪支127支,子弹129发,炸药26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2)创新选配班子机制。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到“五用五不用”,从严配班子选干部,推行“两推四问三审四诺一选一宣誓一公示”村级领导班子选任机制,选优配强村级“八大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工作待遇,充实基层骨干力量;推行“党群荐、两委审、综合定、结对帮”的村级后备干部遴选培养机制,培养村级后备干部580余人。(3)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推行村干部公务员化绩效管理,按照“70%基本补贴+30%绩效补贴”方式,打破“干多干少照样拿补贴”陈规;真情关心离任村干部,率先在藏区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每年投入560余万元用于保障离任补助,让村干部“老有所养”。(4)强化调查摸底研判。提前谋划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强化村级组织摸排调研,建立22支村级组织换届驻乡指导组,全面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摸排调研,走访群众4000余人次,收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摸清找准影响村级组织换届存在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市选取了25个村作为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将“双带”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农村优秀人才选入村级班子,为下步村级组织换届全面铺开探索了较好的做法。

(3)关于“有的寺管会、寺管所干部履职不力”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全市部分寺管会、寺管所一定程度存在。一是干部管理偏软。个别干部职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力差,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当“传声筒”,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出寺管会、寺管所干部应有职责。二是机制不够健全。针对寺管会、寺管所干部的专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逗硬执行不够,致使部分干部习惯于“遇事绕道走”,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三是责任意识淡薄。一些寺管会、寺管所干部不敢较真碰硬,存在不愿、不敢开展寺庙工作的情况。

整改情况:(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寺管干部“一日一巡寺、一周一研判、一月小结、一年述职”工作制度,每周定期组织研判一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实效;建立干部包组驻寺、寺管会干部责任追究、工作日志台账等制度,压实寺管会各级干部责任;制定完善僧尼管理、宗教场所管理、佛事活动管理、僧尼请销假等制度,严格制度执行。(2)分级开展培训。严格落实“三三四四”工作法,加强对两个创新寺管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工作,举办寺管会干部、乡镇统战宗教员以及统战、民宗、佛协干部业务培训21次,共计320余人次;对各级各类统战宗教干部的职能职责和相关寺庙管理业务知识进行了学习;组织统战、民宗、佛协、寺管会(所)17名干部赴道孚、甘孜、白玉、德格,着重学习各县在寺庙管理及重点寺庙问题整治的典型做法和经验。(3)推进寺庙升级。完成全市“一僧一档”信息台账和2085名僧尼信息采集,2078名僧尼持双证(身份证和教职人员证或活佛证)住寺;完成154名州外籍僧尼基本信息核实,推行动态管理;完成30座藏传佛教寺庙和1所佛学院的打桩定界及四至界限划定工作,全面实现寺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对1222处宗教活动场所、露天佛塔、佛像、洞科等宗教设施进行了全面摸排统计、规范清理和登记备案;严格佛事活动报备审批手续,实行常规性佛事活动由寺庙报批、民宗局批复,大型佛事活动进行民宗、统战统一审批的工作程序,民宗、统战、公安对佛事活动实施全程监管、全程参与;2015年我市14座一类寺庙达标升级为文明和谐寺庙,1座三类寺庙(塔公寺)达标升级为一类寺庙,1座三类寺庙(扎西寺)达标升级为二类寺庙。2016年,符合达标升级的寺庙达11座。(4)协助清退回流。根据中央、省、州安排部署,全力协助清退色达五明佛学院康定市籍人员。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由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带队,统战、民宗、佛协、寺管会(所)、乡镇参与,驻扎色达开展工作,现已劝返到康6人;与佛学院康定籍僧尼家属交流沟通,积极做好回康人员安置工作;市委采取不定期督察督导方式,开展巡回督察30余次。目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无一滥建扩建,无擅自修建露天宗教造像的现象。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委市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不够有力,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大都从轻,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在处理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时,没有对分管领导进行应有的责任追究。基层纪委的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市“四大家”及市直部门、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乡镇和部门较为严重。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市委及各级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工作现象,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个别市领导、部门和乡镇“一把手”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够,甚至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二是行动措施不力。大多数单位虽然制定了实施办法,但在责任制内容上存在不结合岗位实际的情况,落实途径被动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向下延伸传导压力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工作平台。三是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部分纪检干部监督意识和执纪意识不够,不敢担当、怕得罪人、不愿办案,对落实“两个责任”指导督查不够,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跟踪督办不够;大多数乡镇纪委不会办案,甚至长期不办案;部分纪检干部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不强,监督检查工作等同于一般事务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加强统筹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重视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2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市委书记邓立军亲自安排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3)健全责任体系。市委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把工作任务分解为5个大项、16个小项,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和77个责任单位承办。(4)强化“签字背书”。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分别与市委常委、22个乡(镇、街道),5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市纪委书记与全市96名纪检干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5)强化工作推动。9月20日,召开康定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市委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次进行安排部署。(6)严格考核问责。制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清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先后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的6个乡镇、3个市直部门、3个市属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一票否决”。(7)落实述责述廉。在州委、州纪委的指导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州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其余市级领导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全市纪检干部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在2016年纪委全委会议上,10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72名纪检干部向市纪委书面述责述廉, 8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纪检组长在向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纪委委员质询。(8)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牵头,整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目督办等力量,制定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快速查核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藏区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方案,加大对中央、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11月底,累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9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发现整改问题61个。(9)加力案件查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各种手段,持续加力正风肃纪。截至11月底,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21人,办结19件19人,2件2人正在办理中。给予党纪处分9件9人,给予政纪处分10件10人(党纪政纪双处分2件2人),移送司法3件3人。(10)严格“一案双查”。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9个单位20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体诫勉、提醒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原公安局炉城镇派出所所长周浩、指导员王守彬,新都桥卫生院院长王俊分别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处分,并在全市通报。(11)提升能力素质。严格按照纪检干部准入条件,选好配齐康定市二届纪委班子成员和全市21个乡镇纪委书记,选派12名纪检干部到州纪委跟案学习,采取片区协作、交叉办案、纪委书记领办和提级办案等方式,提升纪检队伍办案能力;多次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学习,不断加强纪检干部能力素质。(12)基层纪委办案实现“零突破”。截至目前,乡镇纪委查核办结案件3起,部门纪检组立案6起6人,办结4起4人,2件2人正在办理中。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少数干部把手中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人为制造麻烦、设置障碍。市水务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单位发生多起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受钱财受到查处的案件”的问题。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在部分市直部门、乡镇干部中一定范围内存在。一是存在高原特权思想。有的同志对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纪法纪、党纪严于法纪,特别是“越往后纪律要求越来越严”的新形势、新常态认识不深,敏感性不强,对腐败的危害性和不良风气的破坏性缺乏足够的警醒警觉。二是宗旨意识不强。在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一些同志不注重方式方法,不把群众的事当回事,对群众态度不端正;一些同志在与群众交流接触中,指手画脚、盛气凌人,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不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三是执纪问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苗头性、初期性、预警性问题的发现、诊断、处理还不够及时果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效果不佳,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把握还不够快速及时,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全面深入,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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