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现就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事项公告如下: 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向在编员工陈文仲(身份证号码:513322199005106540)送达《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甘孜信用社陈文仲在编不在岗限期返岗的通知》,陈文仲拒绝签收通知。为严肃纪律并慎重起见,现通过媒体公告陈文仲,请你于公告日起15日内(2017年2月5日前)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未返回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