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碰瓷,在街头实施敲诈勒索。随着社会的发展,“碰瓷”现象不断演化更新,嫌疑人以“被车辆碰撞”、“车辆剐蹭”等伎俩对事主实施敲诈勒索,一般人遇到碰瓷党都避之不及。近日,一名“倒霉”的碰瓷党居然“碰瓷”到了派出所政委的头上,拙劣的演技被识破,当场被政委抓获。目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 过去问司机:路上最怕什么?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最怕交警拦车‘敬礼’”,因为一碰上交警拦车敬礼,意味着自己违章了,十有八九要被罚款;而现在问不少私家车驾驶员路上最怕什么?回答往往都会说两个字,那就是“碰瓷”,而且随着“碰瓷技术”的提高,碰瓷者大多会选择在人少且没有监控的地方,即使报警求助,因为一无监控二无目击者,即便有人看见,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出面作证,再出现派出所政委遇到的这种将碰瓷者自行车“轧坏”的情况,非但有理也“扯不清”,协商“赔偿”也只是数额多少的问题,想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 “碰瓷”既非常危险,也令人防不胜防,这种以故意设陷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历来为司机朋友所憎恨与厌恶,尽管其性质上纯属违法甚至犯罪,但由于发生在车辆行驶的瞬间,如果缺少道路监控或目击者直接出面作证,即使司机明显有怀疑,也很难说得清,而交警到场也很难做出认定,因为证据的缺乏,即便通过正常法律渠道,也很难获得胜算,而且由于碰瓷者的“索赔”,往往也就在数百上千元左右,一般司机出于维权成本的考虑,大多会选择妥协,这也客观上放任了碰瓷行为的频发多发,甚至出现了团伙化乃至“专业化”的碰瓷。 显然,发生在北京顺义区的这起“碰瓷”事件,这位年轻的碰瓷者,不仅演技拙劣,而且运气也是太差,不仅“碰”到了警察驾驶的车辆,而且还是派出所的政委,碰瓷被揭穿且“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样的结果一点也不让人意外。但不是每位司机都能拿出警官证,碰瓷者更不会都这样“背运”,即便演技拙劣,成功得手的概率也不会低于50%。尤其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虽然刘政委看出对方是在碰瓷,然却招架不住碰瓷者摆出的一副“委屈相”,在“谈妥”自行车赔偿之后,面对碰瓷小伙从兜里拿出频幕“摔碎”的手机要求赔偿,刘政委也不得不亮出警官证,碰瓷者之所以“转身就跑”,实在是出于惧怕刘政委的警察身份,放在一般司机身上,碰瓷小伙注定不会轻易放弃,更不可能这样“怂”。 而在整个过程中,笔者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全程除了刘政委和碰瓷者直接交涉意外,既没有提到群众作证,也没有披露附近是否存在监控,小伙被认定为“碰瓷”,并最终承认多起碰瓷行为,都是被刘政委抓获并通过警方审讯得出的结果。可想而知,如果刘政委不是一名警察而是普通司机,最终极有可能是另外一种结果。 碰瓷可耻,我们在为碰瓷者碰上警察被抓而拍手称快的同时,更应该思考警方如何有效保护广大普通司机不受碰瓷之害,除了完善硬件设施,安装更多的老路监控之外,警方更应当积极探索和提升识别碰瓷诈骗的制度防控和技术素质,只有让普通司机都能在碰瓷诈骗面前拥有警察的智慧和胆识,碰瓷才可能从这个社会中“绝迹”,同时,无论针对正常的交通事故还是故意碰瓷,笔者都希望在法治的范围内依法认定处理,不能因为被碰瓷者身份是警察,就可以另辟捷径,毕竟不是每个碰瓷者都会“碰”上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