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6日至6月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州进行了巡视。2016年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安排部署,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州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甘孜实际。州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对巡视整改的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对照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首先查找州委的领导和工作责任,逐一查摆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执政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原因14条,亮明了州委诚恳接受、不遮掩不回避、从严从实整改的坚决态度。二是州委先后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先后2次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以及州四大家领导的意见建议,把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33条意见进一步细化为46个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进度要求,真抓实改。三是州委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思想发动,向全州各级党组织发出坚决整改的强烈信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汇聚力量。四是州委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州委书记刘成鸣亲自抓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州政府各责任领导主动认领问题、督查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切实担负整改直接责任人责任,主动作为,积极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州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州委书记刘成鸣任组长,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成员负重要责任,各负其责,州委巡察办每周汇总整改推进情况,向各责任领导通报由其负责的整改情况。州级各牵头单位主动担责,迅速行动,组织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整改措施,细化职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阶段任务和时限要求。二是及时研究制定《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州级责任领导13名、牵头单位17个、责任单位40个,梳理整改措施136条,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三是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党组和州法院、州检察院党组都制定了本系统具体的整改方案;州级各部门和18个县(市)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全州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突出四个导向,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在整改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问题,找准找实薄弱环节,确定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整改不遗漏、全覆盖。二是突出目标导向。上下联动,开门纳谏,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和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明确时限、逐一解决销账,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三是突出纪律导向。强化线索深查和督办,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动真碰硬的决心,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坚决做到查清、查实、查彻底。对整改后问题依然突出,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四是突出制度导向。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反映的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漏洞,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建章立制,紧紧盯住人事权、财经权、资源管理权等核心权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抓好巡视整改的过程变成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振精神、加快发展、完善制度、正本清源的过程,从体制机制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借势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统筹兼顾抓好巡视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巡视整改中,州委深刻领会并牢牢把握巡视整改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一是把巡视整改与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结合起来,与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结合起来,与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严抓好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优化措施,避免整改工作浮在面上。二是坚持整改与“两学一做”统筹推进,切实把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整改与净化环境统筹抓,通过整改进一步纠正行为失范、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理,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坚持整改与民生工作统筹抓,回应群众关切,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释疑解惑,改善民生,形成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坚持动真碰硬立行立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求真务实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1)依法治州工作不够坚决有力,致使一些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发现、综合研判、风险评估预警、排查调处信息共享等机制,畅通和理顺纠纷信息反馈的渠道,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超前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预警和督办纠纷11件,成功调处7件,正在调处4件。二是开展边界矛盾纠纷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各县(市)按照县(市)域内乡镇边界、县(市)边界、市(州)边界、省际边界4大类,组织开展专题摸底调研,形成调查工作报告,对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防在先。三是各地震受灾地区对受灾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形成台帐,组织力量积极化解。四是成立“大渡河流域移民安置现场工作组”,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电站移民安置时间进度表,倒排工期,合力推进移民代建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入住工作,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2)一些地方基层政权软弱乏力,有的宗教势力介入干预基层社会事务。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工作。持续有力开展“同心同向”活动,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每季度须深入联系寺庙开展谈心谈话,并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促进社会良好发展”作为必谈内容,引导寺庙僧尼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二是强化法制建设力度。制定完善《甘孜州藏传佛教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活佛管理制度》等寺庙人员、场所、活动管理制度20余项,夯实依法管理基础。开展“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实施“六个一”工程,组建“法律七进”藏汉双语法治宣讲团,开展送法入寺2677次,发放各类宣讲手册3676册,进一步强化寺庙僧尼“学法、用法、找法”意识。
2、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方面的问题
(1)一些党员信圈子不信组织、信迷信不讲党性、信歪风不守正道。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甘孜州界定和处置共产党员政治上“两面人”办法(试行)》和《甘孜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严格甄别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上不过硬、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等7种情形,十八大以来先后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件21人,其中:2016年6件6人。二是举办全州贫困村第一书记“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暨述职交流培训班,强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性意识和基层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严格要求其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在全州贫困村建成“农民夜校”228个,依托基层阵地对农牧区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强化藏区党员的身份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要求党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自觉与分裂势力划清界限、坚决与分裂势力做斗争。
(2)有的领导干部对家人亲友不加强教育引导,放任其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县级领导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将“对家人亲友教育引导”作为重要谈话内容。二是完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对省管干部以及其他领导干部划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4种情形,制定违纪处理的8种方式。
(3)一些退休干部思想滑坡,热衷于佛事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州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农牧民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督促各县(市)老干部局抓好贯彻,引导补足离退休党员精神之“钙”。二是继续依托联络站、离退休党支部对1万余人次离退休干部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使“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入心入脑。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队伍“两项建设”。成立甘孜州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对全州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进行清理,重点抓好州级机关、泸定、成都、温江、双流联络站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工作。强化对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主题活动,利用《老干部学习讲坛》《夕阳生辉》等学习载体,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条例的学习教育,要求离退休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离岗不离党、离岗不离心、离岗不离德、离岗不离责,坚定不移跟党走。四是全方位收集离休干部工作史料,以生动、真实、鲜活的例子教育人、感染人。
3、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严方面的问题
(1)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管党建意识不强,“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书记责任抓党建。推行“州、县(市)党建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党组织书记亲自组织参与、专题部署党建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厘清具体任务。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抓党建。推行“责任包片制”和“分片负责制”,各级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强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意识,增强落实党建责任的制度约束力。三是多维考核评估抓党建。量化监督检查,实行交叉检查,以“发点球”方式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抓实党建述职,从严执行“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制”,各级党组织书记面向职工、群众公开述职。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抓党建。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减目标分值等手段,加大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惩戒力度。五是强化思想认识。将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促进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开展作为党组织负责人的必修课程,筑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根基。六是细化具体要求。常态推进“三会一课”,各级党组织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以“共建共创”为载体,常态推进党组织书记每年在本支部和结对支部上党课活动。七是深化跟踪督查。采取“台账式”管理,把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将执行“三会一课”搞变通、打折扣的党组织纳入《问题清单》跟踪销号。
(2)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庸俗化、娱乐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推进软乡弱村集中整顿,围绕“七项任务”和12个重点推进“百千工程”落地落实。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州范围开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照中央和省委规定,完成全州2745个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自改工作,追缴党费14.27万元。三是完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条款。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不够深入扎实,一些企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组织,流动党员管理出现空白。对农牧民党员队伍缺乏经常性的政治教育,战斗堡垒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七个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的通知》并切实贯彻执行。及时召开国资系统、林业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两新”组织学习教育推进会。二是督促各县(市)按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脱贫攻坚落地落实。三是每年举办2期农牧民示范培训班,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党委常态化开展农牧民党员党性教育,引导其亮明身份、站稳立场。四是严格执行《甘孜州界定和处置共产党员政治上“两面人”办法(试行)》,对农牧民党员常态化开展政治上“两面人”界定,对认定的“两面人、代言人、留一手”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从严处理。
4、执纪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规范权力运行缺乏力度,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监督约束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实现投资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在线并联审批、纵横协同管理。二是印发《甘孜州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甘孜州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甘孜州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对重大项目的管理约束。三是开展全州项目督查推进工作,对项目资金投入和效用、项目完成进度、项目资料等内容进行督查。清理246个超期项目并逐一进行督办。四是践行“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全州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509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372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13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五是坚持逗硬执纪,强化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约束,处理“一把手”74人,处理副县级以上干部19人。
(2)执纪办案能力较弱,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锻炼,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开展案件管理系统视频培训1次参训86人;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参与跟案学习95人;组织18个县(市)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成都进行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遴选业务骨干建立全州监督执纪人才库,组织储备人才定期、轮流到省、州纪委相关室跟案培训或锻炼。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组织2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加强执纪审理工作,坚决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在定性量纪时严格按规定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定性准确。2016年全州谈话、函询482人(次),立案查处3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5人,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215件232人。三是加大对相关案件的跟踪督促力度,加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加紧对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的核查,截止目前,已办结巡视反馈问题线索40件,其中初核了结29件,初核转立案11件。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方面的问题
(1)大型项目建设招投标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州发改委联合州住建、交通、水务、国土、林业等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二是转变方式有序监管。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关于改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转变监管方式,监管以“事前培训指导、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严肃处理”为主,一律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前置性审查和备案。将原来由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履行的审查权交由社会监督。三是优化整合有序联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州发改委联合州检察院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联合稽察办加强对招投标成果的各项稽察,及时公示招投标违法不良记录,坚持取消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视情节取消其1至3年内投标资格。四是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三类主体开展清理,共清理工程项目200余个。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标后监管和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六是认真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公告制度。截止目前公告招标代理机构25个,一律不允许基本信息未公告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州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一些地方项目推进实施效果差。一些项目超预算严重,有的工程项目竣工多年后不审计不决算。
整改情况:一是细致排查摸清情况。排查出实施效果差的项目9个,其中:经济效益差项目1个、社会效益差项目6个、环境效益差项目2个;排查出资金使用率低项目17个,其中不按项目进度支付14个、竣工后不按时支付3个;排查出超预算项目10个,其中超预算20%-30%项目7个、超预算160%项目1个。二是综合分析查找原因。针对三类问题,梳理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困难、资金缺口量大、前期工作不扎实等共性原因5个,气候寒冷、山洪灾害、坡体塌滑、无附属设施等个性原因7个。三是细化措施积极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针对项目效益差问题,倒查追责,加力加压,加快项目施工进度;针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积极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健全财务措施和使用制度;针对项目超概问题,积极争取资金,严格按照审计价格结算,全力消除原有存量,严防出现新的增量。四是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8月集中开展公路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隧道、桥梁、路基、路面、安保、原材料、文明施工、项目管理8类重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12项;排查发现问题23项。通过采取交通主管部门全过程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强化建设项目履约能力核查、严把工程竣(交)工验收关等11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管理。2016年上半年对州内在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在内的15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监督覆盖里程达1000公里以上,监督覆盖率达100%。五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严格招标备案资料审查、强化评标阶段监督管理、杜绝干部参与经营招标代理机构或投资入股行为3项措施,严格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实行“干部包项目督查制度”,每周定期收集整理各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投资及存在问题情况,确保项目监管落实到位;采取三方检测和“飞行”检测等方式,强化过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分级质量监管责任;实施交(竣)前移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六是严格招标备案资料审查,实行源头管控。将招标方式从小标段调整为大标段,将信用等级纳入评标办法,努力避免出现转借资质参与投标导致项目建设难以管理的情况。七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对高速公路、重点干线项目和电站复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对所辖范围20个在建项目过程检测进行打捆公开招标。八是强化工程实体质量控制。2016年上半年,重点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和原材料6大类共计26项指标进行了抽查检测,对过程抽检的18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各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均在90%以上。
(3)一些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631个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监察,息诉息访18批,清理化解民工工资案件18件,涉及农民工681人,涉及金额809.68万元。二是州人社局加强对各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2016年全州新收民工工资保证金1.5亿元,账户余额2.28亿元。
2、资源开发与资产转让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1)水利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权属监督管理。于2016年7月全面开展矿业权清理筛查工作,调查全州探矿权520宗,清理采矿权108宗,完成矿业权调查评估工作。二是强化监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做到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三是督促整改。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对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超深度、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进行整治。目前已整治规范采砂点78处、关闭70处。四是严格管理。通过严格规划把控、严格申报要件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出让探采权等措施,强化矿产资源管理。
(2)一些地方违规出让国有土地、贱卖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甘孜、德格、巴塘、理塘、稻城、雅江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权审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对18个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以及州级各部门固定资产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重购置轻管理、产权不清、职责缺失、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4个,已督促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层级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管理人员、清理规范现行资产管理制度、推行信息化管理。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梳理,梳理出系统风险点、单位风险点、岗位风险点共计315个(其中一级风险点3个,二级风险点69个,三级风险点223个),形成防控措施38条。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下发《甘孜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程》《甘孜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清理国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4个、废止2个、修改完善2个;制定、完善《关于州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州级性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国有资产处置规范性文件8个。四是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自查清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州资产转让采取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五是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重点查处交通、灾后恢复重建、教育卫生行动计划等民生类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共处置相关线索32件,立案13件,正在核查5件,处分8人。通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52件,曝光35件。六是加大重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采取州纪委与州检察院协同办理、州纪委移送州检察院等方式加紧核查问题线索。七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组织州属企业和各县(市)参加产权处置管理业务培训、建立非流动资产管理台账、全面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制定完善《关于州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业务办理流程》等规范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力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八是加强资源管理。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甘孜州资源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全州资源开发管理。于2017年2月全面停止全州旅游、能源、矿产、森林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并开展为期2个月的重点资源开发秩序清理整顿和规范行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许可,坚决予以撤销。全州资源开发利用将进一步规范审批审核程序、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3、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执行情况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予以调整或取消,集中用于其它急需安排的项目。共对州本级82个一级预算单位、8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99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涉及资金34708万元。二是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督促加强财务内控管理。组成6个核查小组,全面开展全州18个县(市)的资金安全、专户管理核查工作,共发现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等六个方面问题95个,督促认真整改。三是采取“发点球”的方式,向未实现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的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函》,实现所有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四是加大惩治力度,2016年州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7件,判处30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审结1起行贿案件和1起挪用公款、行贿、贪污案件,没收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收益53.6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形成有力震慑。五是关于州畜牧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龙xx(已退休)等人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龙xx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个人占有公款210万余元;与原乾宁种畜场场长张xx,原乾宁种畜场副场长、州草原站工作人员何x共同占有公款39万余元。三人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龙xx开除党籍处分,责成州农业畜牧局按规定执行退休待遇;经州纪委决定,给予张xx、何x开除党籍处分,责成州农业畜牧局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
(2)专项资金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助推问题整改。审计约谈6个单位,审计回访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单位10余个。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签阅审计报告、亲自批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意见、亲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和整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先后建立健全重要会议通报审计情况、主要领导亲自约谈问题突出县(市)政府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移送、州政府督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制度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要求。整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对项目建设及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比选招标问题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理。整改违规发放惠农资金问题:已收回超报医疗救助资金1.81万元,处分违规发放惠农资金责任人8人。整改私设“小金库”问题: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私设“小金库”单位负责人4人,行政警告1人,移送问题线索3件;上缴“小金库”资金17万元。
4、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1)一些地方惠民政策执行缩水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惠民政策执行等相关内容的暗访督查,督促各县(市)纪委开展惠民政策执行情况大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二是加大惠民政策领域的执纪力度,处置相关问题线索22件,立案11件,处分11人。三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到位。2016年共开展5次“回头看”工作,对“抓阄”确定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切实整改;对相关问题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先后处理不作为、乱作为干部60人,(紧转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