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记者 方小虎 黄志凌 阮长安 江芸涵 庞莹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小分队暗访力度,增加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新的检查方式,力求最大程度掌握真实情况。 这是2015年6月《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的第三次《条例》执法检查。 聚焦2017年各地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条例》在全省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参与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表示,如此高密度、高要求、广覆盖地对一个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少见,显示出了四川推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的自觉与笃行。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年来,四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 五年来,四川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两个跨越”筑起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年来,“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已经成为四川干部群众的共识,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高点谋定 勇担历史使命,高规格设计布局,系统构建全面依法治省“四梁八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鲜明标签载入历史,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目标宏伟,催人奋进——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 法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历史经验看,依法治理本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渐进性等特点,需要谋定而后动。 (下转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