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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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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一把手”总负责
2017-06-12

本报讯(曾小清)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并在扩大开放领域、强化政策支持、促进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等五个方面出台28条政策措施。

让外来投资“进得来”。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政策;把西部大开发对内资鼓励相关政策扩展到内外资同等享受。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运营,严禁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斥性条款或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置门槛等。

让外来投资“留得下”。各级政府可设立适度规模的专项资金(基金),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平台作用,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省级财政建立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激励奖补机制。对引进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制定支持政策,报省政府审定后给予支持。《意见》还在土地、税收、要素、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

让外来投资“过得好”。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并将备案权限下放到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打破国内和国外品牌限制。实施出入境便利措施,来川从事投资、创新创业或商业贸易考察的外国人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在抵达成都口岸后直接申请落地签证入境;重大外资项目的外方代表、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可申请5年以内长期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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