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专题新闻

第03版
专题新闻

第04版
国内·广告
 
标题导航
首页 | 康巴周末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6月27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原燃灯者 生命写忠诚
追授苏知斌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在成都举行
2017-06-27

本报讯(钟振宇)昨(2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四川省委在蓉举行追授苏知斌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大会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四川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分别向苏知斌同志亲属代表颁发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证章和“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苏知斌同志生前系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9月2日,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该同志扎根川西高原33年,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作出了卓越贡献,被群众亲切誉为“高原燃灯者”。在海拔4200多米、条件艰苦的石渠县,他骑马走乡串户办理刑事案件,宣传法律知识,晚上烧牛粪煮饭烧水取暖,点蜡烛审阅案卷,成功办理了多起民生民利案件,被亲切誉为“马背上的检察官”。在地广人稀的炉霍县,他带领干警深入命案现场勘查,奔赴森林火场救灾,驻守牧区蹲点维稳,所到之处,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纠纷矛盾,深受党委政府信任和当地群众喜爱。在工作底子薄、矛盾困难多的九龙县,他整合检力警力,坚持以德育检、以文化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台阶,队伍呈现新面貌;与百姓结对认亲、同心同向,倾力开展精准扶贫,彝家村寨焕然一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苏志斌同志坚持依法办案,恪守公正廉洁,办理案件400余起,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他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被称为“三刀都砍不进的检察长”。他坚持以上率下,始终冲在办案一线,两次生命垂危,惦记的还是工作,为人民检察事业奉献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包括政法干警在内的我省各界代表900余人参加命名表彰大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甘孜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