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杨)按照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7年第3次会议安排,近期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州级领导带队到联系点督导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将由州级领导带队再次到联系点督导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效,确保找问题不留死角、定措施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盲区。此次督查包括各县(市)、海螺沟管理局2017年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和部分贫困村。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和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督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的通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轮脱贫攻坚工作综合暗访情况通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函》、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脱贫攻坚5月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贫困户脱贫“1超6有”、贫困村退出“1低5有”、贫困县摘帽“1低3有”的标准,督导各县(市)、海螺沟景区管理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情况。同时,督查精准识别再复核情况、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四项基金使用情况、对口帮扶工作情况等方面内容。 《通知》对此次督查作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切忌委托督导,州级领导不能委托部门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委托副职,防止层层降压委托。部门抽派的工作人员要与上次督导人员一致,并永久固化下来;要保证督导质量。细化工作安排,集中学习政策,全面掌握要求,统一督导内容,规范督导程序,规范相关调查表格填写,规范督导报告撰写等,并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督导;要确保督导比例。对5月大督查未覆盖的2017年脱贫户进行100%走访调查,对5月大督查已走访贫困户进行“回头查”, (紧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