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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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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丹巴古村落
2017-07-24

■阿斯刀东周 黄进

古村落,以它的古朴典雅而闻名于世,它包含着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审美追求与情感记忆。古碉、藏寨、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相互映衬,独特的嘉绒藏民族文化蕴涵于古村落之中,组成了“中国最美丽的乡村”。古村落真的是有些人想象中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吗?丹巴县是一个有着厚重历史文化积累的地区,数千年前就有嘉绒藏族祖先在此繁衍生息,聪明的祖先创造了璀璨的嘉绒藏族文化,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个“童话世界”般的古村落,丹巴也因此受到世界的注目,旅游业迅速兴起。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生活在古村落的人们思想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古村落的保护和现代生活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了新的课题。

从当前的旅游经济角度来看,丹巴的青山、绿水、碉楼、古树这些具有浓郁民族风味和乡村气息的山水人家才是专家学者和游人审美的对象。然而,这些表象后真正的核心内容是那延续数千年自然经济和当地民众生活方式所铸造而成的。所以,单纯的保护不是上策,而要把这些村落作为一种文化对象深入的研究。丹巴县是一个农业大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丹巴县同时又成了劳务输出大县,村落中留下来的多数是老人、妇女、小孩等弱势群体,一旦主要劳动力拿钱从发达地区归来,他们会想什么?又会做什么呢?除了乡音不变,最大的变化是他们的生活习性城市化,生活习性的变化绝对是要影响居住形态的,这将必然影响对村落形态的控制。目前,丹巴县的村落之所以能保留一些原生态,一方面是老百姓对祖先带着崇敬,而另一方面正是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们经济上实在是没有能力“更新”家园,从事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装饰材料不断涌现,古村落面临着面目全非的危险;如何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如何保持农村稳定……如此等等给古村落的保护带来了很多思考的问题。

古村落是一个活的有机体,仍居住着一定数量的村民,保持着一定的社会生活。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传统建筑的使用有许多不满之处,民居面临着拆毁和改造的压力。有些村民缺少保护意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或采用新材料或采用现代风格、或改变原结构;少数村民改变民居用途,作为旅游商业用房,与传统风貌很不协调,破坏了古村落原有的风貌。丹巴的古村落大多都区位偏远,交通不便,其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十分有限,唯有利用古村落丰富的文化内涵及村落和自然和谐的优势,拓展旅游文化,以此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有些农村老房子,年久失修,农民没有能力维修,因为他们在保护区内,这种维修不是普通房子的维修。有关法规规定:古建筑的维修不允许改变文物原貌,必须修旧如旧,这点只有专业人员才能做到。现在一没有技术,二没有资金,村民们住在“有着深厚文化积沉的危房”里,整天提心吊胆。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要修几间新房子,而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用新的理念做新的经济规划。在新的经济规划中必须坚持一条原则,这就是新农村建设首先要保护古村落。一旦把古村落转换成旅游产品,资源优势转换成经济优势后,人们就会珍惜它,就丹巴县而言,保护古村落的问题就不会太棘手了。

树木的砍伐造成山体植被的破坏,古村落中的水系正在开发,有的地方河床下降,有的地方河床提高,古村落原有的水系正在变样,对古村落产生一定的影响。原始的放牧方法,由于排水系统不畅等自然和人为的因素,垃圾的侵袭和生活用水的自由排放,古村落的环境造成局部污染。而且大部分古建筑属私人所有,给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还有随着丹巴县旅游业的发展,游客量迅速增加,旅游压力过大。游客量的增加,带来了经济效益,村民得到了实惠,但是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增开了一大批商店,接待户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破坏了古村的整体风貌,破坏了原有传统民居的格局。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毋须置疑也造成了整体环境变化。

为了加强对古村落的保护,维护古村落传统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古村落保护法规。可以安排专业人员科学规划古村落保护区,明确重点保护区和控制区。对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河道水系、地貌遗迹等资源进行普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保护标志。村落中的建设要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古村落中新建建筑的高度、形式、色彩等必须与村落的历史风貌相协调。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符合古村落保护规划,其方案由村民委员会公示。古村落重点保护区内原有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当逐步整治或拆除。要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不忘文化建设,通过保护、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较为妥善地处理古遗址保护与建设的矛盾,严格履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优先保护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古遗址、古民居。要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把古村落的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计划中,及时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古村落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古村落保护作为评判新农村建设的标准之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还要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广大农民群众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也是保护古村落的主体。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宣传,培养他们尊重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在农村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力度,鼓励和指导农民制定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村规民约。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平安创建活动和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从而提高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尽可能保持丹巴原生态的净土、净水和新鲜空气,保护好古村落,做到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守住这一片净土,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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